数据的另一面是,我国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比重为52.1%,财政支出比重则高达85.1%。“可见,我国中央政府直接做的事情比较少。”林双林说。他同时指出,地方财政收入中,来源于中央政府转移支付的比重约占40%,相比之下,美国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中,来源于中央政府转移支付的比重大约为20%。
正是在此数据背景下,中央做出了加强中央事权和支出责任的改革决定。《人民日报》20日报道,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接受专访时指出:“目前,中国中央地方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不清晰、不合理、不规范,中央和地方职责交叉重叠、共同管理事项较多。这种格局造成目前中央财政本级支出只占全国总支出的15%,地方实际支出占到85%。很多该中央管的事情中央没有直接管理,委托给了地方去做,再通过专项转移支付给地方提出要求,客观上会不同程度地干预地方事权,地方往往也没有动力做好不适于地方承担的事项,造成行政效率偏低。”
结合保证财力格局总体稳定的承诺,上述决定如能切实执行,无疑对于地方政府是个解放负担的利好消息。但并非仅仅如此。《决定》还提出,税收优惠政策统一由专门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
“很多地区都是直接、间接或自行出台了一些税优政策,这在一定程度上是非常必要的,但我们下一步要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国家治理要现代化,恐怕税收政策在全国的公平统一和规范管理至关重要。”苏明向记者表示。
税优政策在各地的招商引资中扮演着众所周知的、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对于一些落后地区的经济腾飞甚至起决定性作用。如果取消地方性税优,会不会大大削弱地方的经济竞争力,进而让其日子更难过?
“地方招商引资和经济发展,根本上应该是靠市场机制、简政放权和政府更好的服务,再上升一句,那就是国家治理。这包括中央层面和地方层面,都要依靠一种更好的、更规范的服务来招商引资。如果每个地方都利用区域性的税优政策,实际上就变成了税收的恶性竞争,这完全不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策取向,未来肯定不会是这个趋势。”苏明说。
他认为,税优政策未来的趋势将会是更多按产业来安排,而不是区域,但这一步并不会走得太急,下一步按照《决定》中的提法,还仅仅是“加强规范管理”,而非完全取消;包括在不发达地区,国家政策给予一定税优倾斜,其效果恐怕暂时无法取代;但长期趋势是不可逆的,“这也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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