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村官”腐败也要零容忍

对“村官”腐败也要零容忍

核心提示:贪官不论大小,都是党和国家的蛀虫。相比“老虎”、“苍蝇”的危害在于直接面向基层、面向人民群众,不良作风和滥用公权直接在群众中造成极坏影响,从而直接损坏党和人民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因此,对“村官腐败”绝不能小视,反腐败绝不能“抓大放小”。对待腐败,最根本的是保持一种零容忍的态势。只有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才能让腐败无处藏身,保持党的纯洁性。

最近,中纪委监察部官网发布了“各省区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汇总表”,截至9月30日,各省区市共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4839起,在16699名被处理干部中,乡科级16080人,占96.29%;在3721名被处以党纪政纪处分干部中,乡科级3535人,占95%。乡镇干部和村官成违规“重灾区”。 

长期以来,人们习惯于将反腐败的目光聚焦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聚集于位高权重的高官,而往往忽视了广大乡村基层,忽视了那些表面“权小位轻”的“村官”。 

“村官”不是官,但在一些地方其权力不可小觑,腐败的危害性同样不可低估。而且,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土地、矿产等资源价值激增,他们手中的权力越来越大。但与此同时,由于乡镇纪检监察力量薄弱,监督约束机制的缺失,使得一些地方的“村官”无视上级党纪国法,俨然成为“土皇帝”、“山寨王”。 

据权威部门统计,在当前查处的基层违纪违法案件中,由村官腐败引发的群众信访已占农村信访总量的50%以上。涉案金额,少则几万元,多则几十万、数百万,甚至几千万元。其中贪污集体财产者有之,挪用公款者有之,巧立名目大吃大喝者有之。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党的工作重心在基层。村官和乡镇干部作为党和政府与基层群众联系的纽带,一言一行直接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但一些人本应成为带领农民致富的“带头人”,却蜕变为农民身上的“寄生虫”,不但造成国家和集体财产重大损失,更严重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给农村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也带来了相当大的负面影响。 

贪官不论大小,都是党和国家的蛀虫。相比“老虎”、“苍蝇”的危害在于直接面向基层、面向人民群众,不良作风和滥用公权直接在群众中造成极坏影响,从而直接损坏党和人民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因此,对“村官腐败”绝不能小视,反腐败绝不能“抓大放小”。对待腐败,最根本的是保持一种零容忍的态势。只有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才能让腐败无处藏身,保持党的纯洁性。

责任编辑:姜波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