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有专门论述明确了高考改革的方向: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一考定终身的弊端;探索全国统考减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等科目社会化考试一年多考。如今,高考正朝着更加科学、公平的方向迈进。
36年,改革从未停止
高考作为一种关乎每个家庭切身利益的选拔制度,自1977年恢复以来,我国在改革与完善这一制度方面所作的探索从未停止过。
从最初的文6理7(即高考时,文科生考6门、理科生考7门)到上世纪80年代后期“3+2”,再到2002年以来各省市陆续实行“3+X”科目设置方案;从“一卷试天下”的全国统一命题到分省命题;从高校招生计划并轨,到高校扩招;从“一考定终身”到部分高校拥有自主招生权;从人工改卷到网上阅卷,网上录取……在考试科目、命题形式、录取方式等方面,高考改革的步伐不断加大。
在探索高考改革的道路上,江苏省走在全国前列。2000年的“3+小综合”、2002年的“3+大综合”、2003年的“3+1+1”、2008年的“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到2010年的文理科首次“分开计划、分开划线、分开录取”,注重素质考查在数次变革中“一脉相承”。然而,10年5变的高考方案因“变脸”次数太多引起争议,学校教学应变不暇,学生“适应困难”。
与江苏、浙江、北京等地实施的“大步伐”个性化改革不同,四川的高考改革更为稳健。作为全国最后一批实施新课改的省份,2013年四川出台的《四川省普通高中新课程高考方案》被业内人士评价为“相当稳妥”,“没出现颠覆性的变化,保持了连续性和稳定性”。
新课改下的四川,继续保留了自2001年起实施的“3+X”高考模式,其最大亮点是在招生录取中首次对高考单科成绩优异者、专业成绩优异者制定了优惠政策。
回顾30余年的高考制度的变迁,虽然各地的改革探索有得有失,但以公平为基石,越来越注重素质考查,以更科学的方式选拔人才一直是高考改革不变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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