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监管机构要从管国企为主向管资本为主转变
财新《中国改革》:《决定》在国有资本管理体制改革方面也有新提法,要求“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这意味着国资监管的内容和方式都应有所变化。请予阐释。
张卓元: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就要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要从管国有企业为主向管国有资本为主转变。
2003年以来,按照党的十六大精神,我国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中央政府和省地两级地方政府均成立了国资委,基本上结束了“五龙治水”、内部人控制的局面,国有工商企业发展和改革均取得重大进展。今后,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最重要的是要进一步真正解决好国资监管机构“只当老板不当婆婆” 以及明确国有资产职能定位问题。针对这种情况,《决定》对今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作出以下部署: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投资运营要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保障国家安全。
今后,需要很好界定国有资本的职能。总的说,国有资本可以分为公益性和收益性两大类。公益性资本主要投资于提供公共服务和保障领域,包括基础设施、基础产业中普遍服务部分;收益性资本主要投资于重要竞争性产业和技术创新等领域,包括投资于引领科技进步、具有国际竞争力、进入世界500强的大型企业和跨国公司。与上述国有资本职能相适应,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分别制定不同类公司对各个企业的出资和投资方式,确定它们的经营目标和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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