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善利:论中国城乡一体化的逻辑(7)

朱善利:论中国城乡一体化的逻辑(7)

四、深化政治体制与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推进民权与民生共同发展

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严重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建立城乡统一商品和生产要素市场、实现城乡一体化目标,没有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相配套是不可能的。经济中存在的许多问题既有经济体制上的原因,也有政治与社会管理体制方面的原因。以商品市场普遍存在的农产品销售问题为例,生产农产品的农民以很低的价格销售产品,城市消费者最终却要付出很高的价格,生产者和消费者利益都受到损害。利益被谁获得了?中间商吗?也不全是。从生产到运输、销售,中间环节太多,涉及许多利益主体,利益被众多环节分割了。这种状况普遍存在于其他商品与要素的市场交易中。生产成本可能不高,但是交易成本很高。交易成本高的原因与现行的经济体制密切相关,也与政治体制与社会管理体制密切相关。只改革经济体制而不改革政治体制与社会管理体制无法降低交易成本。

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国家政治生活民主化。就政治改革对于经济发展的意义来看,政治体制改革要有助于降低经济运行的威本,尤其是降低交易成本,从这个角度看,政治体制改革是约束政府的权力,减少管理层次,削减干预微观经济主体决策的部门,以便彻底根除部门间进行利益分割的状况。这就要求行政管理体制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大幅度削减政府规模。这样才能够削减庞大的行政费用开支,使更多的财力用于社会保障。

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目标是实现公民自我管理和自我决策能力。政府不应该对社会控制太严,应该大力发展非政府组织,放开社团管理与登记的限制。公民有各种利益诉求,例如社区利益、妇女与儿童保护、环境保护、动物保护等,应该由这些利益团体成立他们自己组织,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而不应该由政府越俎代庖。应该限制政府对于公权的滥用,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

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最迫切需要改革的是农村的村集体组织,因为这一级组织妨碍了土地、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流动,妨碍了城乡一体化战略的实施。⑤我国农村普遍存在的行政村(简称为村)是一个没有准确定义的组织。村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村既不是经济组织,也不是政府组织,更像是社会组织。但是现实生活中,村这一级组织不仅调节村民的社会事务,也承担经济职能和政府的行政职能。在村集体组织基础上成立的村民委员会承担了计划生育、公共卫生、社会治安等政府行政职能。在村里挂职的大学生村官是国家公务员,可以说是行政级别最小的官员。在这一方面,村像最低一级政府。但是,村委会还要代行土地所有权职能,和农户签订承包合同,并承担发展集体经济的职能。在这一方面,村更像是经济组织。尽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但是,村级事务受到各级政府的干预,政府可以用冠冕堂皇的名义强行征用村里的土地。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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