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善利:论中国城乡一体化的逻辑

朱善利:论中国城乡一体化的逻辑

本文就我国城乡差距的历史与成因;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构建城乡统一的生产要素市场;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深化政治体制与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推进民权与民生共同发展的四个方面进行探讨,并总结了国内外有关城乡一体化问题。

总结国内外有关城乡一体化问题的讨论,我们对城乡一体化界定如下:城乡一体化是在现代文明社会中城乡居民拥有公平的政治、经济、社会等各项法定权利;居民的城乡物质文化差别消除,居民在城乡间流动的障碍消除,城乡居民能够公平地获得个人发展的机会,能够公平地享受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本文我们将分别阐述我国城乡差距的历史与成因;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构建城乡统一的生产要素市场;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深化政治体制与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推进民权与民生共同发展四个方面进行讨论。

一、我国城乡差距的历史与成因

(一)计划经济时期的城乡差距

只要社会没有实现高度的工业化,以致非农产业能够完全吸收农业剩余劳动力,最终消除产业间劳动生产率的差别,城乡的差别就会始终存在。中国同样如此。中国从城市形成之日起,城乡差距就存在。但是,计划经济之前,城乡之间要素的流动并没有制度上的障碍。人口可以在城乡间自由流动,仅仅是由于农业的比较利益低于农村,才导致大量高素质的劳动力和资本流向城市。当初城里的人只要愿意,就可以选择到农村生活;出生在农村的人也有可能通过个人努力进入城市。但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由于各种制度限制,个人不能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除非是政府的安排,例如城市居民下放农村,城市知识青年到农村插队落户。计划经济下,除了在极少数的情况下农村生长的人可以通过招收工人进入城市(例如采矿工人)外,他们进入城市的唯一途径就是通过考学进入大中专学习后按计划分配进入城市,或者有少数人通过当兵入伍后转业进入城市。

计划经济体制下,资源的配置完全由高度集权的政府控制,一点自由流动的空间也没有。城市经济绝大部分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构成。全民所有制企业的人、财、物、产、供、销都是按照中央政府的计划安排实施,连地方政府都无权参与决策。

农村经济也被纳入国家计划,农村实行三级所有以队为基础的经济体制,除了少数年份允许农户有少量的自留地以外,大部分时间农民土地全都是集体所有、集体经营。在给农民留下仅能维持生存的口粮后,政府对农产品实行统购统销。政府实行工农业产品剪刀差,压低农产品价格,以支持城市与工业的发展。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李天翼最后修改: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