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褚福灵:当前社会保障若干热点问题解析(2)

就业问题,只有就业才有保障,就业是保证的基础。就业是要努力采取各种措施、增加就业岗位、促进就业,但是有些人总会失业,所以说为了防范这些人的风险,我们通过失业保险制度加以完善。什么是失业保险制度?比如有个人因故合同被终止了,本来有工资,一个月三千块钱,现在没收入了,但他参加了失业保险制度,就可以发放一定的生活费。失业保险覆盖哪些人?失业保险现在覆盖的是企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机关现在还不参加。机关根据《公务员法》。

失业保险缴费是按照《失业保险条例》,单位缴费是2%,个人缴费1%。《失业保险条例》正在修订,以支定收、略有节余、专款专用这个原则是不能动的。这里有一个重要的政策界限,失业保险主要是单位交。那么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这块是不是也可以参加?按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没说灵活就业人员。这里讲的失业,都是针对有单位的人员而言。

现在有些人不太明确缴费,个体劳动者怎么去界定失业?当然存档的例外,存档的有历史原因,但是存档未来不是参加社会保险的必要条件。根据社会保险申报缴纳办法,要参加保险很简单的,开个户存上钱就可以了,就参加社会保险制度了,今后要向这个方面发展,使我们的社会保险待遇的领取便捷化、网络化,真正以人为本。

工伤和生育也是有单位的职工有待遇。个体劳动者没有工伤,自己摆小摊受伤了叫意外伤害,意外伤害和工伤不能放在一起,意外伤害要采取措施给予社会保障,这是个空白,要完善。生育保险面向有单位的妇女,这个未来可以逐步放开,面向全民,只要是生育都有相应的保障。还要就是死亡有抚恤金、有丧葬费。

社会保险,第一是法制的,是必须参加。第二是有一定的福利或者有补贴的,有税后优惠的,它和商业保险有很大不同。社会保障一个重要的宗旨是什么?就是扶贫济困,就是向弱势群体倾斜。社会保障和市场经济是相辅相成的,市场经济崇尚效率,十八届三中全会也提出来要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但是同时又提出了充分发挥政府的治理职能。政府的治理职能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要保障弱势群体的生活。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还要建立救助制度,救助制度总体上已经比较完善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我们都建立了,现在全国覆盖了大概七千万人。

这个大病救助可以有两个意思来理解,一个是若干的病种,同时大病救助还指对最低生活保障群体的救助,所以对低保人员看病的时候,自费一定金额以上就有一定的救助,这个可以向民政部门进行申领。当然,特大重病问题,当前也是一个大事,比如花了几十万,甚至上百万,怎么来化解这些人的风险?这个要通过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险制度来解决。第一,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第二参加补充保险。

灾害和临时救助也主要是由民政部门来解决。灾害就是一方有难、八方支援。

什么是福利?福利是个广义的概念,当所得大于所消费的时候,就有一定的福利。比如北京有福利养老金,福利养老金是什么意思?改革之初凡是达到60岁的,每人都给基础养老金。在社会保障领域通常提的几个福利,老年人福利、儿童福利和残疾人福利。这些福利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都是所谓的“三无”人员,没有劳动,没有收入来源,没有法定赡养人,这些人全要靠社会、靠国家来供养,难道这不是福利吗?我们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应当说逐步地健全。住房也是重要的保障制度,尤其是我们新型城市化建设、棚户区改造,这都是重要的住房问题。教育要真正做到每一个人都接受到相应的教育,每一个人都能够受到教育,除了义务教育之外,大学教育、个人教育也是如此。

责任编辑:李天翼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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