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个村庄的集体“沦陷”,愚昧强暴文明之痛(5)

【案例】一个村庄的集体“沦陷”,愚昧强暴文明之痛(5)

大平山镇南村,有着2300多口人。靠着在广东等地打工的收入,村子里已经兴建起不少三四层的新楼。村子东西两侧的广场各修了一个篮球场。进入村口的一座高耸的牌坊“龙门”,其左右镌刻着“富贵”和“荣华”。村里正在集资,要重建被毁掉的庙宇。然而,一个似乎充盈着浓厚文化气息的乡村,竟然形成了集体性的道德沦陷。显然,不仅出于人性的恶,出于兽性爆发,更源于乡村伦理的沦陷,乡民道德的集体堕落。

原有的长幼有序,礼义廉耻,相互守望,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伦理道德规范,早就塌陷。高楼、篮球场、“龙门”牌坊等仅仅成了一种文化符号,已无法修补村民精神层面的溃败。以至于“饱温思淫欲”,一些长者遂摇身一变成了恶魔。在他们心里,早就没有了互相守望的责任与担当,没有了不看僧面看佛面的规矩与忌讳,没有了对弱势群体的体恤与怜悯,更没了对法律的敬畏与忌惮。在村民眼中,老人性侵后给了钱,也没有遇到激烈的反抗,女童就不值得同情。同情恶者反倒歧视受害者的舆情,更加速了人性的堕落以及乡村道德的集体沉沦。这恰恰是最可怕最可悲的。

只是,要拯救失丧的良知,重构文明理性的乡村伦理道德,显然任重道远。

【启示与思考】

残酷事实,让每一个有良知的人都出离愤怒,一个11岁的女童,竟然被十几个爷爷辈诱奸强奸甚至轮奸,其心灵的虐杀是何其沉痛。强奸的罪名不值一驳,这些老人的被宣判被制裁是罪有应得。然而一个稚嫩的女童被糟蹋了,人们不是去积极举报谴责这些无良的老人们,反倒把脏水和愤怒泄向女孩及她的家人,对他们竖起冷漠歧视的“高墙”,此举更是让我们感到一种莫大的悲哀。

南村在兴业县算得上是个中等规模的村庄,它在“现代化”建设上已经颇为可观,然而这里也高耸着牌坊,有一座屡拆屡建的庙宇,让人看到了表面风光下的另类精神荒漠。

从法律上讲,女童小雨未满14岁,并不具有性自主权,就算她“主动”属实,也无碍对猥亵、奸淫幼女罪行的认定。只要施害者与小雨有性器官接触,就达到入刑标准。可对村民而言,法律裁定,终究抵不过蒙昧偏见。

鲁迅一直批评冷漠的看客,抨击吃人的礼教,一直在疗治国民的劣根性。那么多年过去了,他的呐喊仍然振聋发聩。高楼大厦的矗立不代表精神文明的崛起,某种程度上老年人性侵女童案折射了愚昧强暴文明之痛,鲁迅先生呐喊的精神疗救仍然需要突围,精神文明法治文明社会的建设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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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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