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视力4.6以下不能评三好学生,合理吗? (4)

【案例】视力4.6以下不能评三好学生,合理吗? (4)

学校作为培养人才的一方净土,有责任在一定的范围内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督促,引导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和发展观,这自然离不开依法治教。从这个角度说,学校制定体现地方特色的校规及奖励措施,旁人无权说三道四。不过,从最近一段时期以来不时曝出的雷人校规以及奖励措施来看,总能引起围观甚至引发批评的声浪。教育有其相对独立性,但教育绝不是与社会格格不入,更不是不食人间烟火。家长也好,民众也吧,关注教育的初衷是想促进教育更好更快地发展。

因而学校要虚心地倾听来自社会的声音,制定科学化、校本化、人性化的教育规章,让教育的大船在众人划桨中乘风破浪,到达理想的金色彼岸。

“近视”不能评三好生是矫枉过正

浙江的杭州、绍兴、金华等地多所小学正陆续将“视力”纳入学校的“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评选标准中。校长们均表示,希望这样的“微改革”能引导孩子、家长、老师更注意保护孩子的视力。

小学将视力纳入“三好学生”等荣誉评选标准中,体现的是一种态度,这当然是一件好事。虽说“三好”的范围明确包含了“德智体”三方面,但一度是以“智”为绝对主导。说白了,成绩好就是三好,成绩不好德和体再好也难评上三好。所以,这一次学校也能重视起视力保护来,体现了思想观念的进步。

但重视视力是好的,有没有必要成为评选荣誉的硬性标准?先不说一些儿童的近视可能有遗传因素,大多数在校学生的视力出现问题,主要原因就是学业压力过重,而这又与学校的教学方式脱不了关系。学校用“三好学生”评选来彰显对于视力的重视,为何不从给学生减负入手更加实在呢?更有一些学校将近视与否量化为扣分项目,作为考试成绩的补充,将会影响学生的升学等重要事项,更是矫枉过正。

谁都不希望自己近视,造成近视固然有学生自己不注意用眼,甚至沉迷游戏等原因,但绝大多数情况,近视的罪魁祸首与课业负担有关,学生自己就是近视的最大受害者。如果学校有理由惩罚近视学生,那么若一个学校近视学生过多,学校自己就不该反省下吗?谈理念的时候就强调视力如何重要,讲到具体的责任、归因,学校就玩“隐身”了,这不太厚道。

不管怎么说,重新认识到成绩不是全部值得肯定,但规定近视就不准评选“三好学生”本身就是一条“近视”措施,只看到了学生近视的结果,却没看到造成近视的原因。只考察结果的“微改革”能起到多少效果存疑,只有减轻课业负担的“大改革”启动才可能真正解决问题。但愿学校只是考虑不周造成“近视”,并非刻意规避真问题的“斜视”和“弱视”。

支持:视力差不评“三好”是必要纠偏

不少人对此提出了反对意见:造成孩子近视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并非主观原因造成,比如说有的学生天生视力不佳;有的是因为家庭经济条件所限,学习环境照明不够等。应该说,这样的质疑不无道理。毕竟孩子的成长是多方面的综合发展,如果就此对近视学生“一票否决”确实有些不近人情。相关部门将视力纳入学生评价体系之前,有必要咨询民意,对先天近视、后天近视,视力因素占学生评价的权重作出周到的制度安排。

但是,换个角度看,把学生视力等非智力因素纳入三好学生评选标准,对长期以来只注重成绩的传统“三好”评选模式具有矫正意味。三好学生评选标准参考学生视力等体育素质,具有一定的导向意义。我们不妨收起板砖,期待并支持。

“思想好,学习好,身体好”的“三好”标准,一直是人们心目中优秀学生的代号。“三好学生”评选在树立榜样、奖励先进方面发挥过积极作用。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三好学生”评选的弊端逐渐显现。国家提出素质教育理念已经好多年了,提倡综合素质评价,禁止给学生排名排序,正在逐步成为教育界的共识。中小学生的发育、成长都没有定型,可塑性很强。尽管“三好学生”有榜样激励作用。但是能够评上“三好学生”的孩子毕竟是少数,这容易让被评上的孩子产生优越感,也会给其他同学带来心理负担。改革“三好学生”评选机制势在必行。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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