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方法论走向(3)

西方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方法论走向(3)

二、从宏观整体主义走向微观个体分析

在“二战”结束以前,西方马克思主义的风向标就已经从古典人本主义转向了现代人本主义,对他们来说,这意味着阶级(集体主体)的整体分析范式已经丧失了其在当代政治哲学研究中的有效性,他们更倾向于从个人主体出发去思考政治的终极问题。这与当代资本主义阶级结构的改变有着紧密联系,对此,分析的马克思主义的代表人物G. A.柯亨说:“我们注意力的转移可以这样来解释: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确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从这些变化中产生了一些规范性问题,这些问题不是以前从未出现过的,就是以前的政治意义不大,而现在却具有了重大的政治意义。”[11]而这一规范问题首先涉及的就是对斗争主体的行动分析的改变,也就是,在马克思那里,作为一种解释集体行动的形式的阶级要如何面对当代的碎片化,抗争的诉求如何继续由集体(阶级)来担当,在这种现实中,难道不应该对集体(阶级)行动造成主要影响的个人动机因素进行分析吗?因此,他们认为,失却了对个人主体的特殊性分析,而一味地强调类主体的同一性,都不过是形而上学的自作多情,不过是意识形态霸权。因此,在他们看来,在政治哲学研究中应该关注的是个体行为如何影响集体行动。

柯亨在谈到其“分析”的方法时曾明确指出,狭义的分析与整体主义相对,它“指的是它以分别构成整体的微观成分和构成总体转变过程基础的微观机制,去说明宏观现象的那种倾向。从这种意义上讲,分析的马克思主义者之所以是分析的就在于他们反对这样一种观点,这种观点坚持把社会形态和阶级描述为具有它们自身运动规律的整体,认为它们的运动不是构成这些整体的个人的行为的功能。”[12]基于对集体行动困境的思考,埃尔斯特专门将方法论的个人主义作为其政治哲学方法论的核心原则,根据这项原则,在不考虑有目的的个人的动机、偏好和行为的情况下,集体(阶级)行动是不可能得到理解的。

所谓方法论的个人主义,埃尔斯特认为,它“是这样一种学说,即全部社会现象——其结构和变化——在原则上是可以以只涉及个人(他们的性质、目标、信念和活动)的方式来解释的”[13]。为了避免陷入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整体(集体)主义中[14],埃尔斯特强调,“集体活动发生在一个群体——例如一个阶级——能够作为一个群体一起为增进其利益而活动的时候”。因此,“群体也会有一种客观利益,但它并没有目标。这种客观利益只能在它符合其个别成员的利益的程度上才能实现”[15]。至于为什么必须要从分有集体的那些个人的动机的欲望和信念来解释集体行动,埃尔斯特说,影响集体行动的变量必须放置于个人之中才能得以解释,其中一些变量是直接决定因素,它们是与个体相关的得失结构以及个体福利的绝对水平。可见,尽管个体在物质上的得失仍然被认可是影响集体行动的主要变量,但与大多数西方马克思主义者一样,埃尔斯特也明确反对马克思主义中的那种仅将个人动机归结于生产层面的因素,如根据再生产他的劳动力的需要来解释其消费动机、依据对利益的最大化追求来分析其追求剩余价值的欲望,等等。

埃尔斯特认为,如果仅从生产层面寻找个人动机,会很容易简单地就得出集体行动永远成功可行的结论,然而,事实上,集体行动却经常失败。“囚徒困境”是埃尔斯特提出的研究集体行动时不能被忽视的一个基本问题,它涉及的是合作中的人际比较问题。其逻辑是这样的:既然“每个行为者根据自己的目的来行动,或者通过领导者的目标或意图来行动”,那么,在集体行动中,每个人都会和其他每一个人进行博弈,每一个人都可以在“参加集体行动”和“不参加集体行动”之间进行选择,结论是,无论其他每一个人参加或不参加集体行动,“我”都只有一个对自己最有利的选择,那就是不参加集体行动,因为,我只有不参加集体行动,才能避免别人不劳而获或造成我的单边主义的损失。那么,如何使集体行动顺利进行呢?埃尔斯特认为,还是应该从改变和影响个人动机入手。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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