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严明组织纪律,严格选人用人监督,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新华网1月25日)
近年来,在实际工作中,考察失真失实、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的问题时有发生。如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刘铁男、四川省文联原主席郭永祥、云南省楚雄市原市长赵万祥相继被免职,均存在“带病提拔”问题。尽管被“带病提拔”的干部只是极少数,但影响甚坏,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也伤害了干部选拔机制的公信力。
干部“带病提拔”之所以屡禁难绝,主要还是因为一些必要的监督制约流于形式或欠缺,干部选拔变成了个别领导“伯乐相马”式的干部任用制度。此次中央出台《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就是将通过建立倒查机制,对违反规定用人等失职渎职行为,不仅查处当事人,而且追究责任人,彻底从“根源”上遏制干部“带病提拔”。
“铁腕”倒查机制倒逼提名“伯乐”更加珍惜手中权力。严肃组织人事纪律,防止“带病提拔”等问题的发生,是中央三令五申要求的组织原则和用人纪律。但是,近年来,在部分地方,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却愈演愈烈甚是嚣张,有的官员上任几十天就锒铛落马。说到底,就是因为没有强硬的问责追究制度,对提拔“带病干部”的提名责任人进行有效的制约和监督,使得提名责任人没有足够的责任意识和踏实作风,让不少“带病”的干部在群众的反对声中走马上任。建立倒查机制,让提名“伯乐”对被提名人负有举荐责任,迫使他们珍惜手中“相马”的权力。同时,采取铁的手腕,执行严的纪律,对发生“带病提拔”问题的提名“伯乐”进行责任倒查,让他们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
“铁腕”倒查机制倒逼组织部门更加严履“规则”。之前,交管部门为了减少新手驾车的交通事故率,建立了考试发证和驾驶培训质量倒查制度,就是说,驾驶员出了严重交通事故,要倒查交警考试和驾校培训的责任。组织部门作为党管干部的具体部门,在干部的提拔使用过程中更应该模范地遵守干部选拔任用的各项“规则”。每名干部的提拔任用,通过建立完整的选拔任用全程纪实记录,让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都“有据可查”。同时,一旦发现“带病提拔”是因组织部门造成的,就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工作作风,严厉追究组织部门用人失察的责任,使之敬畏手中的权利。
“铁腕”倒查机制倒逼考察工作更加全面“实在”。在有些人员看来,考察环节就只是例行公事,有少数人甚至会认为,选拔结果早已内定,考察只是走走程序而已。如此一来,这样的干部考察就具有某些先入为主、结论在前的走过场成分,参与考察的同志主观上不太重视,抱着成人之美的心态,从而导致那些确实有问题和存在不足的被考察同志,真实情况难以全面反映出来。倒查制度的建立,进一步明确了考察组的“连带责任”,迫使考察组必须全面深入地考察了解干部,主动去发现被考察干部存在的问题,同时考察组也会将收集到的各方面情况,真实的向组织部门反映,避免决策失误,让“带病”干部停留在考察阶段。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