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作风建设被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对作风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提出以反对“四风”为主要任务,进一步明确了作风建设的重点。作风建设具有很强的复杂性和长期性,要将作风建设真正落到实处,抓出实实在在的效果,必须首先找准工作的着力点,以带动作风建设整体工作的转变。枣庄市纪委监察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以抓制度规范、抓督促检查、抓治理惩戒、抓机制建设为着力点,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健全制度抓规范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度是全体党员和党的组织都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制度,就是为作风建设从思想上定标、行为上定规。作风建设的核心,就是将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要求内化于心、外践于行。但制度如果过于模糊,就不能对党员干部的思想行为起到约束作用。因此,只有把作风建设的要求上升为制度,把制度细化为规则,才能以制度规范约束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为,从而使作风建设体现出严肃性和可操作性。在作风建设过程中,要把制度细化为具体的行为规范,对作风转变的一般性号召、原则性要求进行细化,不搞“弹性”、不留“余地”,强调“刚性”、体现“硬度”,使党员干部严格按照具体的规范办事,真正做到有据可依、有据好依。枣庄市在加强作风建设的过程中,重点围绕密切联系群众、厉行勤俭节约等,制定了一套具体可行的规范办法,构建了为民务实清廉的规范制度体系。
二、坚持不懈抓督查
防止作风建设“一阵风”,必须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从作风建设实践来看,纪检监察等专门机关强有力的督促检查是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保障。只有盯得紧,作风转变才能有进度;只有查得严,推进落实才能有力度。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严格监督执行八项规定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要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巡视监督、信访受理等多种方式,对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八项规定情况进行全面的、经常性的监督检查。要突出监督的针对性,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群众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开展监督检查,切实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实效性。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的精神要求出台以来,枣庄市加强了对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情况的督导检查,通过解决作风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切实使作风建设的要求落到实处。对全市公务接待、公车管理使用和公务饮酒等情况进行了7次明察暗访,梳理问题65个,提出整改意见37条。特别是加强对国庆、中秋等重要节点期间的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开展涉企“四乱”行为专项检查,对11起涉企乱收费行为在全市进行通报,集中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优化了经济环境。
三、严肃纪律抓惩戒
一些不良作风之所以禁而不绝,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惩戒问责不够。因此,要坚持预防和惩戒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注重发挥惩戒在作风建设中的清洁、挽救、保护作用。要推进对不良作风的重点惩戒,要推进抓作风由治标向治本深化,力争取得良好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处理;对贯彻执行八项规定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工作中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走形式、搞变通的,不仅要严肃追究直接人员的责任,而且要依据规定对有关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进行问责。坚持从严执纪、铁面执纪,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媒体披露、网络反映或实名举报的典型问题,认真查办。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手段,不仅严肃追究直接人员的责任,而且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对典型问题,特别是有影响的案件适时在全市进行通报。设立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进行坚决纠正、严肃问责。截至去年10月,枣庄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57起,处理104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人;对6起典型问题在全市进行通报,并在《枣庄日报》、枣庄电视台等媒体公开曝光,有力推动了中央和省、市关于改进作风各项规定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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