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是与唯物史观相一致的。只有虚心地向人民群众学习,把群众的知识和经验集中起来,化为系统的更高的知识,才能具体而有效地去启发群众的自觉,指导群众的行动。如果不向群众学习,而是面壁虚构,自作聪明地从脑子中想出一套东西,或者生硬地从历史经验和外国经验中照搬一套东西,把它们强加给群众,那是一定无用、一定要失败的。有的党员干部读了几本书,学了一点理论,就自以为比人民群众高明得多,于是就颐指气使,这样的态度是完全错误的。人民群众中有的是能者和智者,要虚心向他们求教问策,把政治智慧的增长、执政本领的增强、领导艺术的提高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的实践沃土中,不断从人民群众中吸取营养和力量。因此,我们的领导者和领导机关一刻也不能脱离群众,一刻也不能停止向人民群众学习。如果我们与群众孤立开来,那我们的知识就要受到极大的限制,我们就决不是聪明的,决不是有知识有本事的,我们就决不能领导群众。
群众观点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观点。在实践中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就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和利益观。
权力观是关于国家和社会权力的根本观点。习近平同志指出,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概括起来是两句话: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前一句话指明了权力的根本来源和基础,后一句话指明了权力的根本性质和归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唯一宗旨,也是马克思主义权力观同资产阶级权力观的根本区别。立足于马克思主义权力观,就要求党员干部必须时刻清醒地意识到: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一切权力,都是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经过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取得和实现的,都是属于人民的;我们党作为执政党是代表工人阶级和全体人民在全国执掌政权,所以党员和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我们所有党员和领导干部的权力,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而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来为个人或少数人谋取私利。对各级领导干部来说,权力就是责任,权力越大责任也越大;这责任就是对党负责,也就是对人民群众负责。党员干部必须是而且只能是人民群众的公仆,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以人民利益为重,真正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
政绩观是和权力观密切相关的。所谓政绩,顾名思义,即是为政之绩。习近平同志指出,我们做事情、干工作,如果做到了上有利于国家、下有利于人民;既符合国家和人民眼前利益的要求,又符合国家和人民长远利益的要求;既能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又能促进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那就做出了党和人民所需要的真正的政绩。一些党员干部之所以实际工作出现严重偏差,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在政绩观上出了问题。他们不是把政绩的出发点放到为党尽责、为民造福上,而是仅仅为了树立自身形象,为升迁铺路。于是其工作的重心就不是办实事、求实效,而是追求表面政绩,搞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其工作的思路也不是立足现实、打好基础、着眼长远,而是急功近利、盲目攀比、竭泽而渔。这是与我们党的政绩观背道而驰的。
我们党的利益观同样是由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的。中国共产党作为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除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之外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因此,党员干部在任何时候都必须使自己的个人利益服从党的利益,也就是说,服从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胡锦涛同志指出:“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检验党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我们共产党人的最高利益和核心价值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因此,党员干部要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权力观、政绩观、利益观上的任何重大偏差,都会使我们脱离人民群众,导致工作中的严重错误,使党和人民的利益受到严重损害。如果长期脱离人民群众,就必然会导致腐败;如果腐败扩大而不可遏制,就会失去民心,亡党亡国。古人说,“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民意离散,邦本不固,土崩之势可以立待”。对这一点,我们必须有清醒的认识。要看到,在长期执政的条件下,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环境中,我们党和每一个党员干部都面临着新的考验。极少数领导干部不能把握自己,私欲膨胀、以权谋私、贪污腐败,最终不仅毁了自己、害了家人,而且给党的事业带来极大损害,这方面的教训是非常深刻的。人民群众之所以对腐败现象恨之入骨,是因为腐败是人民利益的死敌,因而也必然是我们党的死敌。这一点决定了我们党必须最坚决、最持久、最无情地反对一切腐败现象。
三、 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
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我们党战胜各种困难和风险,不断取得事业成功的根本保证。在我们党的长期奋斗中,把群众观点贯彻和运用到具体实践中,形成了党在工作中的群众路线,即“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也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领导工作的基本方法。毛泽东同志指出:“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就是说,将群众的意见(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作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然后再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如此无限循环,一次比一次地更正确、更生动、更丰富。”正确的领导方法,就是使群众的意见能够真正及时反映上来,化为领导的意见;又使领导的意见能够为群众所接受,在群众中坚持下去并接受群众的检验。这就是说,智慧是从群众中来的,但对群众的意见领导方面还要加工,然后回到群众中去考验,在这基础上再加工。只有经过“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反复循环,才能不断启发群众、团结群众和组织群众,才能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领导水平,增强领导的正确性。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过程,就是认识来源于实践,又反过来指导实践的过程。毛泽东同志说,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我们的干部中,自以为是的很不少。其原因之一,是不懂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因此,不厌其烦地宣传这种认识论,是非常必要的。简单地说,就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从群众中来”,就是深入到群众的实践之中,就是在这一深入的过程中集中群众的经验和智慧,了解群众的利益、愿望和要求,把握群众面临的实际问题,产生正确的认识,形成理论、政策、计划、办法。没有这一过程,就根本不可能有正确的认识,也就根本谈不上形成正确理论、政策、计划、办法。“到群众中去”,就是将社会实践中产生的思想,包括理论、政策、计划、办法,运用到人民群众的实践中去,用它们来指导社会实践,并在这个过程中对它们进行检验与鉴别,看它们是否正确反映了客观外界的规律,对它们进行修正。这是一个再度向群众的实践请教的过程,也是接受群众监督的过程。由此可见,“从群众中来”是重要的,“到群众中去”同样重要,甚至更加重要。这两方面相统一的过程,也就是认识来源于实践,又反过来指导实践的过程。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基本的领导方法。这一方法要求“两个结合”,即一般和个别相结合、领导与群众相结合。一般与个别相结合离不开群众路线。任何工作任务,如果没有一般的普遍的号召,就不能动员广大群众行动起来。但如果领导干部只限于一般号召,而没有具体地直接地在某些单位中加以实施,突破一点,取得经验,再利用这种经验去指导其他单位,就无法检验自己所提出的一般号召是否正确,也无法充实和修正其内容,就会最终使一般号召落空。毛泽东同志指出:“任何领导人员,凡不从下级个别单位的个别人员、个别事件取得具体经验者,必不能向一切单位作普遍的指导。这一方法必须普遍地提倡,使各级领导干部都能学会使用。”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