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政府工作报告 议全面深化改革

听政府工作报告 议全面深化改革

摘要:司法有没有公信,就看人民群众对法院的裁判过程和裁判结果是不是认同。人民法院的人民属性,决定了人民法院的工作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人民满意是检验司法公信建设成效的唯一“标尺”。

5日上午,李克强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赢得全场50多次掌声。报告务实的风格、生动的表述给与会代表委员留下了深刻印象。记者采访了四位刚刚听完政府工作报告的人大代表,请他们就政府工作报告中司法、民生、城镇化等领域的改革发表观点。

要习惯在监督下行使司法权

——访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缪蒂生代表

本报记者毕玉才本报通讯员张之库

政府工作报告中先后六次提到“监督”二字。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如何自觉接受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记者采访了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缪蒂生代表。

记者:您怎样看待人民法院自觉接受监督?

缪蒂生代表:司法有没有公信,就看人民群众对法院的裁判过程和裁判结果是不是认同。人民法院的人民属性,决定了人民法院的工作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人民满意是检验司法公信建设成效的唯一“标尺”。

记者:人民法院既要独立审判,又要接受监督,如何处理二者之间的关系?

缪蒂生代表: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依法接受监督是审判权规范公正运行的重要保障。必须强化法治意识,正确处理好两者关系。历史经验充分表明,司法权和其他权力一样,失去制约监督就会出现滥用权力甚至产生腐败。滥用权力和腐败就会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发生司法不廉、司法不公、损害司法公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主要原因在于监督机制不健全,内部监督失灵,外部监督乏力。要自觉接受监督,在监督之下依法行使司法权。当法官既要有勇气排除外界干扰,又要有底气接受各界监督。

记者:辽宁省各级人民法院在自觉接受监督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缪蒂生代表:法官要习惯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这既是省法院党组的共识,又是全体法官的共勉。辽宁省各级人民法院在加强内部建章立制、强化内部监督的同时,积极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充分利用“倒逼”机制,“逼”出自觉自信。省法院先后制定了《加强和改进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办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工作实施办法》等五项制度,全省各级法院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人民群众中聘请了1594位特约监督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旁听庭审案件4446件,见证执行案件1141件,收到了非常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葛立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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