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推进人大工作创新发展(2)

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推进人大工作创新发展(2)

摘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关口前移、主动作为,把党委重大决策和政府着力推进、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作为监督重点,不断创新监督方式,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实效。

着眼强化权力监督推进创新。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健全‘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制度。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

要坚持关口前移、主动作为,把党委重大决策和政府着力推进、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作为监督重点,不断创新监督方式,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实效。一是突出决策落实监督。紧紧围绕国家批准实施的经济、文化、生态三大战略平台建设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坚持“八个发展取向”、实施“十大重点行动”等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和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黄金段建设,紧紧围绕实施“3341”项目建设工程和“1236”扶贫攻坚行动,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和专题调研,积极推动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二是突出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职能,审查预算的重点由平衡状态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推进预算决算公开,规范财政支出结构;建立完善人大对国有资产营运、管理的审议和监督机制,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重点,强化对国有资产的监督职能。三是突出执法检查监督。继续坚持和完善三级人大联动的方式,对全面深化改革和事关民生利益的热点问题,对推进改革发展稳定有较大影响的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开展执法监督,以点带面,督促“一府两院”科学施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四是突出人事任免监督。进一步完善人事任免监督机制,建立健全任前考评、投票表决、任职发言、颁发任命书等一整套任命和监督程序,使人事任免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围绕发挥代表作用推进创新。尊重代表的主体地位,不断提升代表履职的能力和水平,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要加强人大常委会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结合地方的工作实践,要进一步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确保各级人大代表充分了解、掌握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诉求,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

重点要做到“三个下功夫”。一要下功夫强化活动阵地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见》,加大对创建“人大代表之家”的指导和督查力度,加快建立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联系制度和代表同群众联系制度,建立健全代表联络机构、网络平台等双向互动机制,不断拓展联系范围和深度,更好更快更广地反映群众诉求。二要下功夫拓展代表履职平台。积极探索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履职尽责、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特别是结合甘肃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扶贫开发任务重的实际,深入推进联村联户为民富民“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优化载体、创新方法,进一步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进一步搭建代表尽责履职平台,激发代表工作活力,提升代表工作质量。三要下功夫创新建议办理方式。建立健全代表建议办理的沟通协调、督促检查和效果评价等机制,重视做好在甘全国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的服务工作,扎实推进常委会领导和各专委会重点督办和现场督办代表建议工作,组织开展代表视察和对办理工作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和效果,巩固提升建议办成率和群众满意率。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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