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战后国外政党执政的经验教训及其对中国的启示(4)

冷战后国外政党执政的经验教训及其对中国的启示(4)

3.加强党的建设,提升党的执政能力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指出,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在党的自身建设上依然存在一定的问题,对执政能力有着十分消极的影响。“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还不完善;一些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思想理论水平不高,依法执政能力不强,解决复杂矛盾本领不大,素质和能力同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还不适应;一些党员干部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思想作风不端正、工作作风不扎实、脱离群众等问题比较突出;一些党的基层组织软弱涣散,一些党员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23)改革开放以来,为了提升党的执政能力,中国共产党一直十分重视党的自身建设。1980年2月,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讨论和通过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坚决贯彻落实邓小平关于《坚持党的政治路线,改进工作方法》的讲话。1981年6月召开的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审议和通过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紧接着,1983年10月召开了中共十二届二中全会,审议和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1990年3月,中共十三届六中全会审议和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1994年9月,中共十四届四中全会讨论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要从“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巩固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培养和锻炼党的中高级领导干部”入手,加强党的组织建设。2001年9月,中共十五届六中全会审议和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2004年9月,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审议和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至此,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成为党面临的重大任务,从思想、组织、作风上建党也有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具有可操作性。

4.理顺政党与政府关系,完善执政方式

中国的现实情况是:一方面,中国现代化的启动需要执政党的领导和推动,需要赋予执政党较大的权力和活动空间;另一方面,实现政党与人大、政府、司法机关合理的权力配置,才能既使执政党成为改革的推动力量,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同时又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建立与发展。政党与政府的关系是政党政治的核心环节,中国政党与政府的关系独具特色。在现实情况下,建立何种党政关系才是最有效的改善执政方式、提升执政效能的策略?近年来西方“政党政府”的发展有了新成果。所谓“政党政府”,是指“调整社会冲突的形式;在这一过程中,根据民主原则组织起来多个政党,既可以在社会——政治的协调领域,又可以在政治决策的实际过程中(政府领域)发挥相对的主导作用”(24)。理查德·卡茨提出了“政府的政党性”这个扩展性的概念,还提出了“政党的政府性”的概念。他提出,政府要称为“政党政府”必须满足三个条件:第一,“根据政党的纲领,通过选举来选拔人员,由他们来制定政府的所有重大决策,或者政府的决策者由他们来任命并对他们负责”。第二,“如果有‘一党’政府,那么由执政党制定政策;如果存在联盟政府,则由各政党协商制定政策”。第三,“最高官员(如内阁成员,尤其是总理)必须在本党内选择,并通过他们所属的政党对人民负责”(25)。他们在自由民主国家的政府与支持性政党的关系上研究政党与政府的关系,自由民主国家的政党与政府关系与中国的政党与政府关系相比有较大的差异;但从政党政府的概念里,我们或许也能得到不少改善中国执政党执政方式的启示。理查德·卡茨指出:在自由民主国家,第一,选举使执政党的地位轮流交替;第二,政权外的政党组织负责选举工作,政权内的政党负责贯彻政党意志,制定政策,政权外的政党组织不干预政权内的政党组织;第三,政治性官员与“政治中立”的事务类官员并存。三项制度设计使政党与政府关系清晰。而在中国,理顺政党与政府关系已成为执政方式的核心问题。借用卡茨的概念,在中国,“政党性政府”或“政府性政党”单方面强调政党制定政策,则会造成党政不分、以党代政,既会损害政党的执政能力,又会危及政府职能的发挥。目前在党政无法完全分开的情况下,为减少财政压力,提高工作效率,实行一定领域和事项上的党政合一是可以理解的。可是,从长远来看,在保证共产党领导地位的同时,合理地划分党政权限是中国执政党有效执政的关键。邓小平早在1941年就指出:党对民主政权的正确领导原则“是指导与监督政策。这就是说,党对政权要实现指导的责任,使党的主张能够经过政权去实行,党对政权要实现监督的责任。”“党的领导责任是放在政治原则上,而不是包办,不是遇事干涉,不是党权高于一切。这是与‘以党治国’完全相反的政策。”(26)

5.协调党际关系,整合社会力量

党际关系是“一个国家的各个政党在领导、控制、组织或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过程中形成的,以特定的政治权力和政治利益分配为内容的政治关系”(27)。从冷战后各国政党政治的经验教训中不难看出,在现时的政党政治时代,一个国家政治制度的质量、制度绩效与政治发展的前途,不仅取决于执政党的内部建设和能力,同时也离不开执政党与反对党(在野党)及在野党之间关系的协调与优化。冷战后,两党制和多党制的竞争性政党制度也会发生“垄断性政党的行为”(28),政党很少关注选民的意愿,政党之间并不就政策问题展开激烈竞争。20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政党危机的主要特征之一,就是政党与公民社会之间曾经强大的联系正在不断弱化(29)。“政党自主性和凝聚力的挑战来源于因超越国家的制度安排和治理而增加新的决策层的领域……政府的层级多元化——地方、区域、国家和超国家——使政党更难以实施控制和协调。”(30)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不仅是中国政治制度的主要特点,而且是中国政治制度的优势所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超越了竞争性多党制在竞争中的政治丑闻,同时摆脱了一党制的威权政党体制的弊端;既保持了政党政治的治理能力,又维护了民主政治价值。因此在发展党内民主,加强执政党的自身建设,提升执政党执政能力的同时,需要从制度和文化等多方面促进党际关系的和谐,充分发挥参政党的作用,体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的优势。

当今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经济的发展为政治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按照亨廷顿、李普赛特等诸多学者的观点,经济发展是政治发展的动力与前奏。但经济的发展并不能直接带来政治的变革与发展。后发国家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成熟的市民社会(私人领域中的个人和组织)、公民社会(半公半私领域的组织)是经济发展带动政治发展的桥梁。作为执政党,中国共产党需要大力推进市民社会、公民社会的发展,重视社会团体的力量,与社会团体协作;依托成熟的市民社会、公民社会,才能有效地推动中国政治改革的平稳前行。中国特色的协商式民主就是在“强调社会的多元主体在公共利益的框架下,通过有效的协调体制和协商过程,达成利益表达、利益协调与利益实现的理念” (31)。

冷战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党面临着挑战并不断努力进行调适,政党在新兴国家的民主转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甚至在后发国家拥有后发优势。1996年的罗马尼亚和1997年的保加利亚都投票支持新兴的自由民主党政府,因为他们许诺赶超中东欧的经济和政治改革以及引领他们向西欧看齐。“两个政府都成功地进行了容易部分的改革,……也证明自己更能够进行微观经济结构和行政改革。”“尽管最新的分析强调政党面临着许多竞争对手和具有挑战性的新过程,但学者们仍然承认,无论是成熟的还是新兴的民主国家都没有出现真正的取代者。”(32)就当前的中国而言,中国的现代化过程需要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和领导,相对弱势的公民社会还需要一定时间在共产党的“庇护”下发展。就主观情况而言,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过程中,从冷战前后的发达与发展中国家身上及时总结、吸取了大量宝贵经验,建立了适合中国国情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政党制度,并随着时代的变革和需求不断调适。在未来,中国将不断改善执政党的执政方式,提升执政党的执政能力,营造民主、合作的党际关系,充分体现政党在中国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的“后发优势”,逐渐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党政治形态。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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