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违法败德的“寄血验子”现象当遏制(4)

【案例】违法败德的“寄血验子”现象当遏制(4)

而最根本的,还要完善法律,杜绝漏洞。目前我国《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试行)》中,有14类物品是明确禁止邮寄的,虽然第14条有“其他禁止寄递的物品”字样,但并没有将血样明确列入其中。这就给邮寄血样打开了大门。剔除特殊情况,将之列入其中,迫在眉睫。

当然,即便私人邮寄血样纳入了禁寄物品指导目录,也并非就万事大吉。去年夺命快递事件的发生,暴露出我国快递行业在物品验视环节存在严重疏漏。法律法规不缺的时候发生这种恶劣事件,况乎血样邮寄还存在法律空白呢。所以,完善禁邮寄目录之后,最终还是看是否严格执行了物流验货制度。在这个前提下,如果能紧紧抓住“盛放血液用特殊保温箱”这条线索,可疑物品重点“关注”,一查到底,从源头到末端,一根绳子上的蚂蚱,谁都无法逃脱。

不过,无论是物流“随意放水”,还是黑医疗机构、黑中介如此猖狂,根本还在监管不力,处罚不到位。所以,必须让他们付出惨痛的经济和法律成本,才能起到震慑作用。

【启示与思考】

“单独二孩”政策本来是在国内人口老龄化、失独家庭超过百万、出生人口性别比严重失衡等背景下诞生的。令人遗憾的是,这一政策的施行竟催热了“寄血验子”的业务。

在内地鉴定胎儿性别属于违法行为,这让一些人选择到境外鉴定胎儿性别。内地重男轻女的思想,还在不少人的脑海中残留,在单独二孩没实行之前,这种情况就存在。只是单独二孩政策实行后,重新诱发了一些生了一个女儿,却又慑于政策高压线的家庭想要一个男孩的想法。尽管那些夫妇知道这不合法,也未必百分之百的靠谱,然而,当儿女双全的期望与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碰撞结合,可能就顾不得那么多了。

如此的产业链,既增大了生育成本,又造成了一种“集体违法”行为,这种以“验子”为目的“择子”,很可能还会进一步加重性别比例失衡。更为不人道的是,“验子”后,一旦反馈回的信息与夫妇的愿望不符,那些刚刚孕育的胎儿很可能就会成为“寄血验子”的牺牲品。

笔者以为,要遏制“寄血验子”等现象的出现,还是要从人们思想中的重男轻女观念出发。如果不能铲除这种陈腐观念,计生政策不管表现宽容抑或严格都反倒会激起人们陈旧观念的重新抬头。除此之外,还要严厉打击进行“寄血验子”服务的黑中介,打击进行非法胎儿性别鉴定的国内医疗机构与人员。要能标本兼治,不能让陈旧的腐朽观念得以在高科技的助力下“高效”地阻碍时代发展,坑害我们的时代与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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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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