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下海引起的组织管理困惑
主持人:干部辞职下海,给所在单位的组织管理工作带来了哪些影响?
李春成:除个别以外,绝大多数干部下海都得到了原来所在单位的批准、组织部门的同意。实际上,组织领导的态度取决于他是怎么看待和权衡干部下海的利与弊的。
最为赞成干部下海的,是那些为了发展地方经济或精简机构而出台“红头文件”鼓励甚至强制公务员下海(经商、创业、打工)的地方政要;其次是那些“开明政要”,尽管他们并不出台文件或指示呼吁甚至强制公务员下海,但如果下属自愿提出下海,他们不是阻拦而是鼓励和支持。譬如,习近平在任福建省省长和浙江省委书记时,对其下属福建省信息产业厅厅长、党组书记游宪生2000年的下海和浙江省地税局总会计师徐刚2003年的下海,都持一种开明的理解和支持态度。在接受CCTV记者访谈时,习近平说,干部下海就业是他们的一种选择权利,“政府对干部的选择和干部对事业的选择是双向选择”。
支持者试图通过干部下海实现的目标,譬如地方GDP的增长、民营经济的发展、官员观念与知识的更新、市场经济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的提升、机构人员的精简等,也都是反对者所欲求的。然而,反对者主观预测和臆测的各种损失和危害,如精英人才流失、影响市场公平、洗钱、权力期权化、权力资本化等,也是存在的。
主持人:可见,干部下海既有利又有弊,鲜明的支持或反对态度都会遇到价值困境。
李春成:正因为鲜明的支持或反对态度都会遇到价值困境,所以,很多组织领导采取中立的态度,其基本做法是“尽量挽留但不强求”。然而,这种态度最多只能从心理上安慰态度持有者,比较消极和被动。而且,除非组织领导真正能够将干部下海的利弊等量齐观(置之度外是不可能的),否则,不是中立,而是倾向于反对的无奈。从责任的角度来讲,中立者也许能免除其“主观责任”,但“客观责任”还是难免。因之而起的是与支持者或反对者同等的客观价值权衡,和一个特别的主观伦理困惑:“我既未支持也未反对干部下海,为何要我为干部下海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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