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公共资源私人化”并不足以证明禁止干部下海的正当性
主持人:对于干部辞官下海的动机和目的,社会上流传的那些揣测,是否都有其合理之处?
李春成:干部下海不啻是对我国政治与行政体制,尤其是对干部管理体制的一种挑战。批评者对于干部下海的指责,有些强词夺理。干部下海“洗钱”或“兑付权力”,即使存在,也并非由干部下海所引起的,下海只是其手段。所谓的“公共资源私人化”也并不足以证明禁止干部下海的正当性,因为几乎任何一种职业经历对于从业者都是一笔资源,我们为何禁止社会中其他人其他职业间的自由转换呢?
主持人:这么说,下海经商就是公务员的一项自由权利,下海不下海应该由公务员自愿选择。
李春成:是的。价值多元、专业分工、社会分化、选择自由、人口流动是现代社会的基本特征,在这样的背景下堵截或禁止干部下海不仅仅是对公务员正当权利的侵害,也不利于我国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并与时代发展、政治文明发展的趋势相背。择业自由不仅仅是普通公民的一项权利,也是公务员的自由权。因此,我们思考如何应对干部下海可能伴生的问题这一价值困境的逻辑起点应该是:承认下海经商或从事其他职业是公务员的一项自由权利。承认这一点不仅意味着反对派的立场是错的,而且也意味着那种强制干部下海的做法也是错的。作为干部的一项自由权利,下海不下海应该由公务员自愿选择。
唐亚林:现代社会是一个市场性社会。市场的自发创新精神是一个社会繁荣和谐的基石。既然如此,从事物质生产、商业生产乃至精神生产,与从事公共事务管理,在本质上都是平等的,甚至没有前者,后者也就变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了。
谢宝富:“干部下海”是正常现象,也是好现象。它表明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官本位”等封建传统观念已有所动摇,人民的主体意识、权利意识和自由意识在觉醒,社会价值观趋于多元化,社会生活自主面在扩大、自由度在增强,有利于我国经济发展、政治改良、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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