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政策比较研究的价值和意义 (4)

文化政策比较研究的价值和意义 (4)

对当前城市文化政策的反思

郑崇选(上海社科院文学所副研究员、《上海文化发展蓝皮书》执行副主编):目前城市文化政策还存在很多问题,与公共政策规范性、合理性、科学性、公共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文化政策制订和实施的统筹协调性不够,政出多门、封闭运行现象严重。近几年从中央到地方对文化的重视程度提高了很多,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受政绩考核机制的深刻影响,文化的边缘化依旧是一个客观存在。在这样的背景下,文化政策的出台和实施很多时候只是在宣传文化系统内运行,没有在城市发展中产生整体的社会影响,有些学者称之为文化政策的“空转”现象——文化系统全国范围内形成建设热潮,具体的文化工作者都在热潮中疲于应付,人民群众的文化满意度却没有得到实质提升,文化发展对经济社会的内在影响也没有达到预期效果。文化政策统筹协调性不够的另外一个明显表现就是政出多门,导致文化政策实施过程中的混乱局面。

二、文化政策的制订过于注重工具性的维度,对价值维度考虑不够。地方政府往往把短期的经济效益以及对城市GDP的拉动作为考量的主要依据,热衷推进能够马上带来经济效益的文化产业,而对文化政策的社会效益及社会整合功能的发挥却重视不够。文化政策与其他公共政策的一个最为显著的差异就是,其制订和实施要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倡扬和社会阶层的整合发挥主要作用,而当前的城市文化政策在价值维度的考量方面还有欠缺。如何使文化政策的制订和实施切实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进而增进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认同,是文化政策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三、政府主导性强,缺乏有效广泛的社会参与,受众对文化政策的认同度和知晓率较低。城市文化政策是公共性极强的政策形态,其制订机制在科学性和合理性上有严格要求,但由于受以政府为主导的文化管理体制的内在影响和制约,很多城市的文化政策大多是相关政策的具体执行方案或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个体意志,在制订过程中没有经过社会各个层面充分的意见参与,特别是社会公众的参与更是不足,直接后果是城市文化政策没有和城市文化发展的实际状况充分结合,现实性和可操作性受到很大的影响,一些公共文化产品的供给与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脱节。

四、文化政策实施的效果缺乏有效的评估。目前的文化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基本都缺乏有效的第三方评估环节,政策实施产生的影响没有充分反馈,这就导致有些文化政策虽然有明显漏洞,但依旧在运行,有时会带来否面影响。另外,政策的实施过程也缺乏第三方评估的介入,没有建立起文化政策不断改进和完善的有效机制。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