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实县乡村组四级为民服务体系,筑牢干部直接服务群众前沿阵地。制定《宜良县为民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化管理制度》和《宜良县为民服务体系建设考核办法》,强化县政务中心、乡镇为民服务中心、村为民服务站规范化管理,以管理提实效,以考核促管理。重点在村(社区)推行书记主任带班服务、班子成员值班服务、“两委”班子集中服务、紧急事项特殊服务“四服务”机制,完善村(居)民小组代办制度,以筑牢干部服务群众前沿阵地,确保服务群众无盲区。同时,以市、县两级“星级评定”工作为契机,各乡镇、街道、村(社区)为民服务中心(站)进一步完善硬件设施,规范制度、台账和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依托省、市、县“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将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纳入“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范畴一并考核验收,进一步整合资源,统筹推进了干部服务群众前沿阵地建设。
革新联系群众方式,构建干部直接服务群众平台。坚持护林防火、干部联村、扶贫开发、新农村建设、工作队下派“五点一线”的原则,对县直部门分散、重复“一对一”联村工作进行整合,就近就便安排99家县直部门、驻宜单位分别在同一乡镇联系1至2个村,全县3000余名县乡机关干部全覆盖联系服务全县116个村(社区)贫困户、重点户、老党员户,着力提升联户实效。大力推进在职党员到村(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进一步构建起干部直接服务群众平台。截至目前,全县102家单位1314名在职党员参与报到,共化解村(居)民矛盾纠纷336个,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299个,办好事实事656件,投入服务资金244万元,有效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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