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刑名师爷是司法秘书而不是法官

北京:刑名师爷是司法秘书而不是法官

摘要:师爷分好几类,术有所专。如刑名师爷,负责打官司;钱谷师爷,办理钱粮赋税事务;书房师爷,起草公文和书写信函;挂号师爷,专门管理公文;征收师爷,负责催征钱粮和地丁;奏折师爷,负责起草给皇上的奏折;阅卷师爷,负责校阅试卷;等等。

很多描写清代问案的影视作品里,常常出现官员坐在公堂上审案,刑名师爷站在一旁出谋划策的情景,这种描写实际上与事实不符,纯粹出于创作者的臆想。刑名师爷没有任何官方身份,只是主官聘请的司法秘书或说助理,是不能出庭干预审讯的,公堂上不可能出现他们的身影。他们能做的,就是躲在大堂后面凝神静听,一旦觉得有什么不对,就立即让人传话给前堂审案的官员,提醒他们应该注意什么事项,或提示他们如何抓住漏洞,一举突破案犯的心理防线。所以在一些创作态度比较严谨的戏曲、小说里,会出现这样一幕:官员正襟危坐于大堂之上审讯犯人,犯人百般狡辩,官员一筹莫展,忽然一只带盖的茶碗送到手中,官员掀开一看,里面装着一张写有字迹的小纸条。官员看过内容,茅塞顿开,连连追问,最后水落石出,真相大白。原来茶碗就是前堂审案官员和堂后听审的刑名师爷之间联络用的工具。

清代刑名师爷不仅不能参与审案,而且案件发生后,现场勘察和案情侦破也不是他们的任务。他们只是在幕后充当顾问,为主官提供专业技术指导,并为主官破案和审案准备全套法律文书。

清代的官员,特别是州县官员,多是直接从科举入仕的士人中选拔而来。这些人告别书本,进入政界,既不懂法律,也没有从政治民的实践经验。尤其听讼治狱,既要精熟律例,又要识奸辨诈,仅凭熟知《四书》和《五经》,实在无济于事。与之相反,师爷游历于官场,接触过形形色色的人,老于世故,工于心计,即使是初次入幕的人,也经过了学幕这样一种专业训练和实习过程,比官员更具有经验和专业知识上的优势。通过幕后听审,师爷可以随时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提醒,帮助主官弄清真相,作出正确的判断。刑名师爷观察问题、捕捉疑点的智慧和狡黠,也由此得到充分展示。

躲在幕后听审虽然远不如在大堂之上面对面地观察犯人来得真切,但终归比阅读书面供词更进一步。特别是清代书吏增删供词,向当事人索贿受贿现象十分普遍,要防止受书吏的蒙骗,刑名师爷在无法亲自审案的情况下,幕后听审无疑是介入庭审的最佳方法。所以稍有责任心的刑名师爷对幕后听审都十分关注,而不满足于从主官的叙述和书吏的记录中了解庭审情况。

责任编辑:刘婧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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