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制度体系 治理体系价值体系的融合贯通

天津:制度体系 治理体系价值体系的融合贯通

摘要:充分反映中国特色,最重要的是坚定道路、理论、制度自信。我们的国家治理现代化是有方向、有立场、有原则的,这就是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相符合、相适应的治理,不是按照西方模式改造中国的治理。这就要求我们的价值体系把“三个自信”作为根本价值取向和价值目标。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从世界社会主义兴衰成败的历史高度、党和国家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改革创新的时代高度,深刻论述了坚持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的重要思想,指明了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大方向。制度体系、治理体系、价值体系的融合贯通,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重要论述的一条主线。

1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

党的十八大在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展目标的同时,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制度目标,强调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赋予我们党新的主要历史任务,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更完备要求随着社会系统的复杂程度增强,增大制度的覆盖面,减少制度的盲区和漏洞,提高制度体系的衔接性和自洽性,克服某些制度之间的不兼容性。更稳定要求随着社会运行的有序程度增强,提高制度的规范性和延续性,让制度内化于社会机体之中,常态化运转、稳态化运作,在改与不改、变与不变、动与不动之间保持恰当的均衡。更管用要求随着社会管理的法治程度增强,充分发挥制度的导向、激励、协调、控制功能,强化制度权威,增强制度效能,减少制度疲软、制度失效现象。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贯彻运行过程,就是这一制度优越性发挥的过程。怎样更加充分有效地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防止制度悬置、难以落地,一直是我们党长期探索解决的重大课题。党的十八大以来,这一思考探索集中体现在从制度自觉到治理自觉,从制度功能到治理效能,从制度优势到治理转化上。治理是制度的有效运用、功能发挥和实践拓展,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创新、完善、实践的过程,就是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功能的过程。增强制度自信,就是要发挥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优势,保证人民的治理主体地位;强化自我更新完善的制度韧性,促进治理体系更加科学、治理能力更加有效;激发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制度活力,破除治理体系的陈规陋习;发掘维护社会公正的制度潜能,保证最大多数人共享治理利益。

责任编辑:刘婧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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