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体系与治理体系一体化,制度的优越性反映为治理的效能性,制度的薄弱环节也表现为治理的不尽如人意。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总体上是好的,是适应我国国情和发展要求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同时,我们也要看到,相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比人民群众期待,相比当今世界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相比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我们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方面还有许多不足,有许多亟待改进的地方。”改进治理要抓住根本,就是要不断提高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效治理国家的能力。
我们的方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就规定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根本方向。我国国家治理体系需要改进和完善,但怎么改、怎么完善,我们要有主张、有定力,这就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模式。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表明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根本方向,必须回答和解决在什么制度模式下实现治理现代化的问题。治理从属于制度,没有超越社会制度的“治理现代化”。
2从各个领域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任何国家都有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领域的治理职能,都有国家、地区、基层、组织等层面的治理类型,国家治理是自有国家以来就存在的国家行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国家治理能力则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这就深刻揭示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丰富内涵及其关系。
国家治理现代化是近代以来世界现代化潮流的重要方面,是各个国家依据基本制度框架、历史文化传统、社会发展需要,着眼提高治理质量、效能、水准,促进国家有序、协调、稳定运行的治理变革与创新,是对治理的“治理”。恩格斯提出了“对人的统治将由对物的管理和对生产过程的领导所代替”的社会主义治理模式,指明了“社会的每一成员不仅有可能参加社会财富的生产,而且有可能参加社会财富的分配和管理”的社会主义治理本质,实际上是对资本主义治理方式的否定和超越,是从以统治为本到以管理为本的治理转变,从人作为生产主体到人作为分配和管理主体的治理转变。总体上看,怎样治理社会主义社会这样全新的社会,在以往的世界社会主义中没有解决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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