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积极推进金融扶贫创新(2)

广西:积极推进金融扶贫创新(2)

摘要:充分发挥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优势,积极探索和改进服务方式,加大对贫困地区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国家开发银行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合理调剂信贷资源,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发展。强化邮政储蓄银行贫困地区县以下机构网点功能建设,积极拓展小额贷款业务,探索资金回流贫困地区的合理途径。

完善信贷抵押担保体系

一是组建扶贫产业担保基金。改革对扶贫贷款和小额信贷的财政贴息方式,组建扶贫产业担保基金,健全担保体系,增强扶贫龙头企业和贫困农户的信贷能力,有效解决贫困农户和扶贫企业担保难、贷款难的问题。二是设立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建议地方财政部门根据上一年度本级财政收入的1%-2%,设立互助资金项目村贷款风险基金,专项用于金融机构贷款风险补偿,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贫困村农户的信贷支持力度。探索财政贴息资金作为政府配股,建立村级互助基金组织,吸引农户自愿入股,接受社会捐赠资金,为贫困户发展生产提供小额贷款的扶贫型金融服务。三是创新贫困村贷款抵押方式。试行“动产抵押+不动产抵押”信贷产品组合模式,拓展贫困村农户贷款途径,实现贫困村互助资金、金融机构、农户多方共赢。四是积极推进农业保险业务。加大政策性农业保险向贫困村倾斜力度,重点发展特色农业保险、小额扶贫保险,探索贫困村统保、连片承保等承保方式,鼓励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帮助农民参加农业保险,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农村小额保险与农村信贷的联动机制,建立银保合作方式,减少金融风险,提高银行贷款回收能力。

创新金融扶贫开发模式

一是推行产业链贷款模式。按照“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推行产业链贷款,带动我区金融扶贫创新。着力整合贫困地区农业资源和金融资源,创新金融产品,重点在糖料蔗、桑蚕、水果、中药材、茶叶、油茶、家禽家畜等农业主导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推行产业链贷款模式。通过产业链上下游捆绑打包,从产业链条上找出一两个最有力的核心企业进行资金供给,对其发放信贷,或允许其作为担保方,将传统“点对点”银行信贷支持的方式,转变为“点对线”的产业链金融支持模式,建立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的利益链接机制,实现风险共担、互利双赢和贷款的最大效益化,形成规模效应和集聚放大效应,促进农业产业集群化发展。二是组建金融扶贫专家团。从自治区、市、县金融主管部门、金融机构及大专院校等组织一批金融专家,帮助产业扶贫项目主体量身定制专业化、可操作的融资方案,提高融资对接成功率。

责任编辑:刘婧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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