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二研究部副主任、教授 齐彪——
加强法治建设,是中国共产党的不懈追求
习近平:我们要依法保障全体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保障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证公民的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努力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经过革命、建设、改革和发展,逐步走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宽广道路。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为配合当时的革命中心任务,党领导通过了一系列法律、法令、条例、训令以及大量法规性文件。党在成立后,即在1922年提出了《劳动法大纲》,发动了大规模的劳动立法运动。1928年制定的《井冈山土地法》,第一次用法律的形式肯定了农民分配土地的神圣权利。诞生于1931年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是中国历史上由人民代表机关正式通过并公布施行的第一部人民宪法。党领导下的革命根据地普遍设立了各级法院、检察机关,形成了务实管用的审判原则和诉讼制度。陕甘宁边区普遍推广的贯彻群众路线、实行审判与调解相结合的马锡五审判方式,受到了老百姓的衷心欢迎。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中国共产党取得了全国执政地位,由此开启了中国法治建设的新纪元。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共产党总结历史经验,特别是汲取“文化大革命”的惨痛教训,作出把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重大决策,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并明确了一定要靠法治治理国家的原则,中国的法治建设进入了全新发展阶段。20世纪90年代,中国开始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由此进一步奠定了法治建设的经济基础,中国的法治建设揭开了新的篇章。到2010年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这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法治建设取得的重大成就。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依法治国提出了更高要求。2012年党的十八大进一步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习近平同志大道至简提出了“法治中国”的科学概念,强调要“努力建设法治中国,以更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这确立了我国新时期法治建设的新目标。
可见,重视法治建设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斗争中形成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贯穿于中国共产党90多年奋斗历史。从一定意义上说,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即“法治中国”,是深化改革的基本目标,是中国共产党93年来重视法治建设并为之不懈追求的必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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