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示与思考】
近年来,官员“失踪”案件屡见报端,已经不算什么稀罕事儿,尤其是今年我国反腐的力度空前高涨,官员“失踪”可谓接二连三。此次,网曝洛阳市副市长郭宜品已经“失踪”一个月,当地成立专案组寻找……有关部门一方面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制订措施防范官员“失踪”出逃,一方面官员却持续不断“失踪”,这是为何?
事实上,官员失踪已经有苗头,一些官员贪腐甚至裸官多年,并且被不断地举报,但依然未能引起监管部门的重视,被作为“可疑分子”加以调查,暴露出了体制内监管的缺陷。就像报道中郭宜品在2013年担任县委书记时就曾遭到举报却没有引起相关部门重视,甚至高升为洛阳市副市长。在我国现在的监督体系下,上级监督太远,下级监督太软,平级监督无力,官员处于事实上的监管失控状态。同时,在官员“失踪”之前,必定会有很多“征兆”和蛛丝马迹,但也是由于日常监管不到位乃至缺位,“失踪”官员们才能不断上演。
亡羊补牢,犹未为晚。眼下最急迫的,一是要加快立法,做好制度设计;二是要强化问责,激活内部监管;三是要强化信息公开,发挥外部监督作用。唯有内外结合,前后防范,标本兼治,才能使官员失踪现象得到根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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