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依法治国是中国公平发展的必然抉择

宁夏:依法治国是中国公平发展的必然抉择

摘要:中国改革面临“啃硬骨头”、打破利益藩篱的挑战,必须达成更大社会共识、凝聚起更强社会合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大力建设法治中国,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必须担当的时代使命,也是公平发展的中国抉择。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的召开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中央全会。这次全会作为关乎改革全局、关乎国人福祉、关乎民族前途命运、关乎国家长治久安的一次大会,是对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关于“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任务的具体落实和深化,为制度建设开辟新境界,为全面深化改革扫清障碍,为维护国家的和谐稳定奠定基础。它将丰富和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在中国法治史上将起到里程碑的作用。

改革开放越往深处发力,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就越显紧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越是临近,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越是热切。因此要进一步确立法治理念,让法治意识深入人心。十八大以来,伴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我国的立法由宏观层面走向微观层面,由速度型走向质量型,由粗线条走向精细化。但是,在日常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一遇到事件,人们还不免会下意识地找关系、走后门,而不是一切交由法律来解决。无论是法人还是自然人,权利都可能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和维护,公平正义也得不到完全体现。归根结底,这是人治观念在作祟。维护公平正义的改革已在破题,十八届四中全会将成为一个新起点,开启一个新阶段,最终建立起法治信仰,形成服法、敬法、遵法、守法的社会风尚。

要进一步推动依宪治国,让法治发展发生新变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形成了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是我们取得的重大成就。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是一切法律法规赖以存在的前提,是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行为的基本行为准则,是保证一国法制统一性的制度基础,体现了“法律至上”的法治精神。然而,当前保证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制和具体制度还不健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依然存在。公民包括一些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还有待提高。只有通过制度安排,将宪法转化为制度支撑,才能使宪法融入社会生活、走进人民心中,推进依法治国进程。

要进一步推动依法行政,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依法治国是总原则,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部分和主要内容。新一届政府大刀阔斧推动简政放权,一年多来已下放600多项行政审批事项,破解了群众“办事难”问题。但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损害公民权利的现象仍然存在。依法行政要在更多重要环节和领域取得突破,让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让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进一步推动依法治“官”,将反腐制度化。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苍蝇”、“老虎”一起打,在“触动利益比触动灵魂还难”的现实语境下,以“动真格”的态度打消了人民群众的顾虑。但是,没有配套的制度建设,反腐难以彻底杜绝。要抓紧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有效机制,逐步实现反腐从治标走向治本。

责任编辑:赵婧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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