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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苇町: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解读(4)

这里,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强不强非常重要。法治建设的核心是“两权”:第一是监督制约公共“权力”。第二是保障人民的合法权利。因此,“依法行政”最重要的含义是依法治“官”,而非依法治“民”;是依法治“权”,而非依法治“事”。很多官民纠纷都源于政府职责混乱。政府过多地介入微观经济活动,与其他市场主体争夺利益,就丧失了主持公正的能力,也会形成干扰司法的权力。在法治社会中,调节人们利益关系、约束人们社会行为的主要是法律,而不是行政权力。政府以权代法,群众遇到问题也会更多地求助权力而不是法律。这也是为什么发达国家出现利益冲突包括官民纠纷,人们都是请律师、上法院,在中国却是信访和上访的重要原因。而有些领导者为了“维稳”,以突破法律界限和牺牲对他人公正为代价来息事宁人,必然导致新一轮恶性循环,破坏整个社会的法律秩序。目前中国年信访案件一直在700万至800万件,平均每天2万多起。集体上访居高不下。中央已经决定,在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努力为访民排忧解难、落实政策的同时,凡是涉法涉诉的上访案件,一律要走法律程序,信访部门不再接待和处理,就是对群众依法解决问题的一个引导。因此,我们号召领导干部深入基层为群众排忧解难也好,为群众“干实事、求实效也好”,都不能离开“依法行政”这个前提,不能搞突破法律法规的“创新”。习近平最近特别强调,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首先要从领导层解决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领导干部法律意识淡薄主要表现在哪里呀?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重政策轻法律,二是重批示轻法律,三是重关系轻法律。为什么有些地方民告官的政府败诉率为什么达到40%。就因为政府做的事经不起法律推敲。尽管很多领导干部只是上级决策的执行者,但首先被腿上那个被告席的就是你。现在中央要求省市领导机关都要设立法律顾问。法律过问主要不是用来处理纠纷、打官司的。首先是要对政府的颁布的文件、决策从依法的角度进行把关。因此,要在提高全民法治意识的同时,重点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要探索“法治GDP”的评价指标,建立健全法治评价体系和考核标准,对违法行政实施严厉问责,因此,全会提出,要把“会不会依法办事、能不能依法办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依据,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确立明确的法治导向。

还有,决定还提出,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特别是在城市建设中大拆大建的形象非常严重,现在每建造100万平米的新建筑,就要拆除30-40万平米的老建筑,很多都是处于正常使用年限甚至刚建成不久的建筑,居住建部的数据,仅此一项,就给我们造成5000多亿的损失,所以我们被人们称为世界上最大的建筑浪费国。对于那些拍脑袋决策、拍胸脯做保,拍屁股走人的“三拍干部”不能放过。我们还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对此,作为地方政府和官员,首先应该严守法律,尊重法律的威严,努力做法治的表率,让人民群众看到法律能够得到遵守,相信依法办事能够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才可能进化到去自觉地遵守法律,建设法治中国才能逐步走上正轨。

四、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全会提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则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全会还强调,要坚持司法为民,改进司法工作作风,通过热情服务,切实解决好老百姓打官司难问题,特别是要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要重点解决好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决不允许对群众的报警求助置之不理,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最后一句话,总书记在多个场合都反复谈到。因此,所有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

坚持司法公正,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要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这个要求有很强的针对性。这也和我们长期以来人治思维、运动式思维导致的法治观念比较薄弱有关。决定提出,从立法领域看,有的法律法规未能全面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立法工作中部门化倾向、争权诿责现象较为突出。从执法和司法领域看,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比较严重。执法体制权责脱节、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仍然存在,执法司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现象较为突出,群众对执法司法不公和腐败问题反映强烈。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能力不足,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依然存在。这些问题,违背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妨碍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必须下大气力加以解决。

首先要去地方化和行政化。地方各级司法机关受制于地方管理体制,其独立性、公正性难以得到全面体现,不利于司法权威的树立。只有人财物脱离地方,消除司法机关对地方的依赖性,打破司法的条条块块分割,形成全国统一管理,才能摆脱地方干涉和地方保护主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司法独立。应该说,决定在这方面的改革力度很大。一是决定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任何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都不得让司法机关做违反法定职责、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任何司法机关都不得执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的要求。对干预司法机关办案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决定明确提出,要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第二是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可以有效切断司法部门和地方行政系统的联系。前者是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的惩戒制度。后者是在客观上使司法机关的设置和行政区划相脱离,就可以不受属地管理因素的影响了。要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还要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对于妨碍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拒不执行生效裁判和决定的,要追究藐视法庭权威等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就是提出要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将法官、检察官调离、辞退或者作出免职、降级等处分。司法人员要忠实于法律,只服从事实,铁面无私,秉公执法。所以他们必须耐的住寂寞,禁得住诱惑,能够排除亲情人情等法外等因素的干扰,这就要求为他们的履职提供各种必要的条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化的制度。

全会还提出,要推进严格司法,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要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在司法调解、司法听证、涉诉信访等司法活动中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绝不允许法外开恩,绝不允许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必须看到,政法战线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也和其他战线一样严峻。包括有的法官在审判案件时通过律师搞利益输送,例如深圳中院的一个分管执行局的副院长,和女律师勾结,在一起债务纠纷案中强行判决一个有偿还能力的企业破产,还任命这个女律师任清算委员会主任,光这一个案子就捞了2000万,只是由于分赃不均才告到中纪委。还有一些没有受害盯着的罪犯,权钱交易活动甚至到了胆大包天的地步。2009年7月30日,广东省江门市原副市长林崇中因受贿罪,被判10年刑,但就在法庭宣判当天,他竟然从法院直接回了家。这是因为他花了不到10万元钱,买通了看守所所长、医生等人违规获准“保外就医”。直至2011年初省检察院对这一违法的监外执行一案进行立案侦查才收了监,现在各级司法机关都在清理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的问题,该收监的立即收监;决定要求,要依法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严禁司法人员私下接触当事人及律师、泄露或者为其打探案情、接受吃请或者收受其财物、为律师介绍代理和辩护业务等违法违纪行为,坚决惩治司法掮客行为,防止利益输送。 对因违法违纪被开除公职的司法人员、吊销执业证书的律师和公证员,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还要坚决反对和克服特权思想、衙门作风、霸道作风,坚决反对和惩治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行为。因此,习近平同志提出,要以最坚决的意志、最坚决的行动,对司法领域的腐败零容忍,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在2014年1月7日至8日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要求政法队伍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执法者。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之后,我国法治建设的重心从立法转向了司法;随着依法治国进程加速,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和诉讼观念显著提升,越来越寄希望于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矛盾纠纷,致使社会矛盾纠纷以司法案件的形式大量地涌入法院,持续呈现诉讼“井喷”、诉讼“爆炸”的态势,我国超乎预料地提前进入“诉讼社会”。公正是司法的本质,司法公正是社会公平的底线,如果这一防线被突破,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信心、对法律的信任、对法治的期待,就会一落千丈。因此,要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使群众由衷感到权益受到了公平对待、利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责任编辑:潘攀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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