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党纪促法治——法、纪、礼与中国政治新秩序(2)

抓党纪促法治——法、纪、礼与中国政治新秩序(2)

沟通传统的礼治秩序与现代的法治秩序,“党纪”起着桥梁的作用。它一方面生产和支持着现代的法,另一方面保护和转化着古代的礼,让当今中国政治秩序呈现出礼、纪、法“三合一”的局面。

在“法”成为国家主导性规则之时,切不可忘记“纪”和“礼”作为规则的重要性。正常情况下,那些循礼守纪的人比其他人更能够遵守国家的法律。对于执政党的党员来说,既遵守国家法律,又遵守党内纪律只是给自身增加了更多的约束,这是“士大夫文化”与“先锋队理论”的结合,它们共同在供给现代中国法治的过程中起作用。

王岐山努力让党纪国法与仁义之道接上轨,试图从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寻找生成现代中国政治秩序的基因,这是文化自信的政治表现,这种自信比其他三种自信更加重要,更为根本。

自近代以来,面对西方文明的涛涛洪流,中国的知识和政治阶层徘徊于固步自封和食洋不化之间,二者都透露出深刻的文化不自信。在这种不自信状态下,很少有政治操作人士深刻辩析两种文化之间相克相生、相竞相融的关系。在中国走了一段弯路之后,在全方位的改革开放背景下,越来越多的中国人渐渐感觉到,中华传统文化的基因中本来就蕴含着诸多政治因子,而在创新中前行的中华文化可以内生出所谓现代政治秩序。即使要改变原有文化因子的性状或排列顺序,也不需要外力的胁迫。

“仁”的性状稍作改变,就可以生长出现代的“正义”,而“礼”的性状稍作改变,就可以生长出现代的“法律 ”。中国共产党从无意到有意地成为这种改变的核心操作者。其领导人能够体认传统文化基因与现代政治秩序的关系,实在难能可贵,实为一大幸事。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这一点,这里稍作延伸。一提到“仁”,人们可能会想到“差等之爱”,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差等之序”。其实,那只是仁之性状的一个方面,也就是在私人领域表现出来的性状。在这个领域,人们根据亲疏远近的关系,将仁的功用如同心波纹一样扩展开来。这符合该领域现实人的基本特征。仁之性状还有另一个方面,那就是在公共领域中表现出来的性状。在这个领域,人们则需要克服亲疏远近所造成的障碍,将仁的功用无差别地投身到所有人的身上,也就是“一视同仁”地对待所有人。这实际上就是所谓现代正义的基本含义,它包括“己之不欲,勿施于人”和“众之所欲,施之于人”两个方面,前者为正义的基本内容,后者为正义的扩展内容。两种内容都是现代法律的理念依据。

依据仁的公共性状制定和遵守现代法律,需要一种“好仁”和“践仁”的自觉心。这种自觉心的养育和运用需要一个修炼的过程,包括个体的自修和团体的同修。所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就是不断养育这种自觉心并将其从私人领域运用到公共领域的过程。在古代中国,这个过程需要士大夫群体的相互砥砺,在现代中国,这个过程需要政党组织的启发督促。

在政党组织中修炼自觉心,不可能一日而就,很多人终生不得圆满。党的纪律是这种不圆满的补救手段,它迫使不圆满的个人在行为上与立党为公的圆满目标保持一致。这与仁的公共运用中,需要国家法律的逻辑是一致的。一个遵守党纪的党员,才有资格为国家制定法律,也才有更大的可能去遵守国家法律。王岐山所说的党纪与国法衔接的内在机理正是如此。

在这种衔接中,的确也存在某些困难,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党纪与国法的边界;二是个意与党纪的边界。

就党纪与国法的边界而言,立党为公的宗旨保证了党纪与国法在根本逻辑上是一致的,但现实政治中党的权力与国家权力之间,党员身份与公民身份之间存在交叉和冲突之处。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