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走”法律边界
“众筹建房”从诞生起就面临着许多质疑。最重要的质疑之一是,这是否涉嫌非法集资?“我们所有的程序都按法律走,流程全部公开透明,资金由第三方银行监管,并不是非法集资。”袁长喜说。
(图片:上海市北外滩地区各类商品住宅密集。)
然而,“众筹”与“投资基金”的筹款方式有极大的不同,前者是公开的,而后者必须是非公开的。尽管“乐居众筹”名义上采取了“收费会员制”这种“非公开”的筹资形式,
但用江苏刘洪律师事务所刘继翔律师的话来说,“这是站在法律的边缘”。他指出,众筹是一种购买行为,而房产基金则是投资,两者有本质上的区别,混淆概念将面临很大风险。
也有不少声音质疑低成本能否实现。“现在楼市不好,开发商都没什么利润,中间又要多这么个环节,成本怎么降得下来?”来自常州的房地产独立评论人于岳说道。
南京林业大学房产研究中心主任孟祥远也有同样的疑问。“买地盖楼这么大的事,得要多少人、多少钱?”孟祥远认为,这种思路很创新,是好的,但“众筹几个亿不现实”。
(图片:浙江省江山市一处新竣工的商品房住宅区。)
此外,这类机构的专业性也有待考验。能不能找到合适的开发商?能不能拿到中意的地?这些问题让部分有意尝试的机构望而却步。南京高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孙天元告诉记者,高盛暂时搁置了原已启动的众筹建房计划。“我们还是觉得要先拿地、再筹款,目标更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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