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法治信仰融入全民思想

将法治信仰融入全民思想

摘要:树立法律权威,弘扬法治精神。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规范司法行为,监督司法活动,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让法治成为人们的信仰和生活方式,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活动中感受到法治的公平正义。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捍卫宪法和法律权威,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基地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没有法治信仰,法治中国就没有灵魂。法治信仰融入全民思想之日,就是社会主义法治中国建成之时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我国依法治国理政、建设法治中国的纲领性文献。《决定》指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这为我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中国开辟了道路,指明了方向。笔者认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树立法治信仰,才能熔铸法治中国之魂。

力行法治,终结人治。中国历史上皇权造成“人治”思维惯性还深刻影响着当代中国人的思想意识和行为活动,“权大于法”、“以权压法”、“长官意志”依然存在,在法治中国的社会背景下,“人治”思维应当终结,“法治”思维必须上任。《决定》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首先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

坚持党的领导和党依宪执政。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领导核心,我们决不能把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对立起来。《决定》指出:“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同时,党章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以执政党纲领保证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党把自己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凝练为全国人民共同遵守的法律制度,引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因此,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要义,就是要实行依法行政。包括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建立责任审查、追究机制;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权力信仰法律,做到“法无禁止皆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努力建设法治政府。

树立法律权威,弘扬法治精神。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规范司法行为,监督司法活动,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让法治成为人们的信仰和生活方式,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活动中感受到法治的公平正义。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捍卫宪法和法律权威,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没有法治信仰,法治中国就没有灵魂。法治信仰融入全民思想之日,就是社会主义法治中国建成之时。

(执笔人:阮东彪)

责任编辑:周艳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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