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精神支柱建设美丽天津

筑牢精神支柱建设美丽天津

摘要:融入美丽天津建设。美丽天津是天蓝、地绿、水清的天津,更是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天津。以“物业管理好、困难帮扶好、矛盾化解好、环境维护好、文明建设好”为目标,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以主人翁的高度责任感,从一点一滴做起,从具体事情做起,把“三个倡导”要求融入美丽天津建设实践,把美好意愿转化为价值风尚,汇聚起建设美丽天津的共识和强大精神力量。

2013年5月,习近平同志在天津考察时提出“加快打造美丽天津”的重要要求。天津全市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重要要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建设美丽天津的精神航标和力量源泉,坚持立足基层,注重实践养成,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取得新进展。

抓融入结合,贯穿经济社会发展进程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实际、融入生活,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融入美丽天津建设。美丽天津是天蓝、地绿、水清的天津,更是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天津。以“物业管理好、困难帮扶好、矛盾化解好、环境维护好、文明建设好”为目标,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以主人翁的高度责任感,从一点一滴做起,从具体事情做起,把“三个倡导”要求融入美丽天津建设实践,把美好意愿转化为价值风尚,汇聚起建设美丽天津的共识和强大精神力量。

融入经济社会政策制定实施。今年4月,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京津冀协同发展、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等国家战略相结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体现到各方面政策之中。天津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建设天津海洋经济科学发展示范区的意见》等文件中,贯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形成有力的政策支持和保障。

融入群众日常生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命力在于实践,最终要转化为每个人的自觉行动。全市各行各业结合各自实际,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健全行业规章制度,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等行为准则,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人们日常行为准则和价值导向,让人们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感染和熏陶,从而培养自觉奉行和日常践行的习惯。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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