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农民工市民化的制度创新(2)

江苏:农民工市民化的制度创新(2)

摘要:为了让农民工在城镇“进得来、留得住、融得进”,各地政府还需进行政策创新和制度安排,为农民工融入城镇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在让农民工平等享受公共文化等基本服务,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同时,也注重提高农民工文化素质,使他们接受城市文明,转变价值观念,改变行为方式,增进与城镇居民的彼此认同、相互接纳、共同努力、构建和谐。

农民工市民化的系统创新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即指从农村转移到城镇的人口,在经历职业转变和城乡迁移的同时,获得户籍,转换身份,平等享受城镇居民同等的教育、就业、社保等各种福利和政治权利的过程。概括这个过程,大致包括四个方面内容:“转移就业—身份转换—均享服务—文化交融”。而李克强总理在会议上提出“做好农民工服务工作,有序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四大举措,为我们指明努力方向。

一要“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为农民工市民化打好安身基础。

首先,加快“发展服务业和中小微企业,开发适合农民工的就业岗位。”其次,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制度和城乡一体化劳动力市场,完善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运用财政支持、创投引导、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生产经营场地等扶持政策,促进农民工创业。”再次,加大对农民工教育培训力度,“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努力让未升入普通高中、普通高校的农村应届毕业生都能接受职业教育。”第四,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探索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畅通农民工劳动争议仲裁‘绿色通道’,提高仲裁效率。”

二要加快户籍制度改革,为农民工市民化破除制度壁垒。

加大对传统户籍制度改革力度,破除阻碍农民工市民化进程最大的制度障碍。尽快建立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即以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为主要依据的城乡统一户籍登记制度和居住证制度。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努力实现2020年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及其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当然,也应让不同需求的农民工有更多选择,实现市民化路径的多元化。

三要“深化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制度改革”,为农民工市民化提供公平服务。

如何尽快剥离依附在户籍上的各种福利,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当前工作重心。而当前迫切需要为农民工市民化提供主要的基本公共服务是:“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对农民工随迁子女开放”;“将农民工纳入社区卫生计生服务范围”;“逐步将有意愿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将住房保障和公积金制度实施范围逐步扩大到农民工”。

四要“加强对农民工的公共文化服务”,为农民工市民化构建和谐家园。

为了让农民工在城镇“进得来、留得住、融得进”,各地政府还需进行政策创新和制度安排,为农民工融入城镇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在让农民工平等享受公共文化等基本服务,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同时,也注重提高农民工文化素质,使他们接受城市文明,转变价值观念,改变行为方式,增进与城镇居民的彼此认同、相互接纳、共同努力、构建和谐。

(作者为江苏省委党校经济学部教授)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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