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投身依法治市的伟大实践
领导干部是依法治市的带头人。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把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作为履职尽责、安身立命的基本要求。要进一步更新法治理念,厘清法律边界,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素养,带头践行法治,充分发挥表率作用。
公务员是依法治市的关键力量。公务员要牢固树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理念,争当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排头兵”。要强化自身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和机制,主动接受监督,带头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法定程序,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问题的能力,严格依法办事。
广大人民群众是依法治市的基础。全市人民要发扬主人翁精神,自觉养成学法、守法、用法、尊法的习惯,不断增强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学会用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通过法定程序表达利益诉求。同时,还要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道德滋养法治文化,发挥人民群众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宣传文化系统是依法治市的促进者。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营造法治氛围是法治社会建设的三大基石,也是我市宣传文化系统的工作重心。通过建立健全依法治市的宣教机制,强化公民法治文化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学法、守法、用法、尊法的良好氛围。要深入开展学习宣传道德模范活动,强化公民的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大力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让德和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使全市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自觉遵守者、忠实崇尚者和坚定捍卫者。
(作者单位:重庆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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