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市促进社会和谐善治

依法治市促进社会和谐善治

摘要:习近平总书记今年二月在谈到全面依法治国与“四个全面”的关系中深刻指出,“要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来把握”,由此可见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全局性意义。把习总书记战略部署落实在基层工作中,中山市委狠抓依法治市、以德立市的“一体两翼”,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创新社会治理,既注重提升群众的物质富足感,又注重提升群众的人身安全感、利益公平感、心灵归属感和主人翁自豪感,努力让全体市民遵从并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国家意志。

法制兴则国家兴,法制衰则国家乱。习近平总书记今年二月在谈到全面依法治国与“四个全面”的关系中深刻指出,“要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来把握”,由此可见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全局性意义。把习总书记战略部署落实在基层工作中,中山市委狠抓依法治市、以德立市的“一体两翼”,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创新社会治理,既注重提升群众的物质富足感,又注重提升群众的人身安全感、利益公平感、心灵归属感和主人翁自豪感,努力让全体市民遵从并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国家意志。

近年来,中山以争创“法治广东建设示范市”为目标,以全省“按法治框架解决基层矛盾试点市”为平台,不断强化依法治市工作,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社会和谐善治,三年来反映城市法治程度的有关数据呈现出“四降四升”的良好态势:信访案件数、群体性问题数、不稳定因素数量以每年15%左右的比例逐年下降,全市刑事发案数更是下降50%以上;而反映通过法治途径解决纠纷的行政复议案件数、法院立案数、仲裁案件数、人民调解案件数则以10%左右的比例上升。与此同时,近3年来全市刑事发案率下降50%,破案率提高50%;越级访及非访、闹访、缠访人次下降70%。政通人和的政治和社会局面日益巩固与发展。全民治安、全民禁毒、全民防“医闹”、全民除“三害”(毒赌黄)等工作得到中央领导、中山先行先试的一些做法,中央政法委、中宣部与公安部的有关领导同志充分肯定并向全国推广,被誉为推进法治城市建设和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中山模式”。中山平安法治建设荣获国家最高奖项,连续5次荣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地市”,三捧“长安杯”,成为全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地级市。

依法规范公共权力保障和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预防社会矛盾产生,首先必须强化在法治轨道内行政,“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真正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中山坚持把严格依法规范和制约公共权力摆在法治中山建设的突出位置,深入改革和优化公共权力运行机制,在全省依法行政考评中,中山排名第二。

一是实施“依法执政为民工程”“司法公信提升工程”等法治惠民十项工程,推动中山经济社会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二是率先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重大决策全部经过合法性审查、专家论证评审、社会听证、集体讨论的决策程序。如近两年“十件民生实事”全部由市民“票选”确定。三是打造透明、高效的政务公开系统。在全省率先建设“电子政务云平台”,依法公开所有政务信息,实行网上办事和问责,等于在网络上建设了一个“虚拟政府”。四是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全国知名法律专家、学者作为政府法律顾问,预防和避免政府决策法律风险。在基层治理中已全部推行村村聘请法律顾问制度。五是率先开发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化管理系统,将2600多项行政处罚量化为7800多项裁量标准,实行“一把尺子衡量,一个标准处罚”,并将行政执法过程在网上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该系统还和纪检监察系统对接,发挥“科技防腐”功能。

依法调处人民内部矛盾以息纷止争促进社会和谐

中山不断提升化解矛盾的“法治因素”,通过各种方法引导群众通过听证、调解、仲裁、复议、诉讼等法律手段化解纠纷,解决“信访不信法”“信官不信法”的问题。

一是率先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新机制,把原来分属九个部门行使的行政复议权全部收拢,在全国率先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聘请专家、律师、专业人士、人大代表和政府法制工作人员一起担任委员,改变政府既当“运动员”又任“裁判员”现象。二是完善法治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坚持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相对接,以市人民调解中心、各基层调委会、专职调解员队伍、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为经纬搭建“市—镇—村(社区)”三级人民调解网络,成立73个“诉调对接站”,有效防止各类纠纷激化成社会不稳定因素。三是在全省率先建成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通过在各镇区同步建设法律服务大厅、镇级、村级法律服务实体和网络平台,搭建起服务基层群众的“半小时法律服务圈”。推动律师进村(社区),处理“村务琐事”,目前全市100%的村(社区)都有律师进驻,协助运用法律手段管理事务。四是将信访案件纳入法治轨道,制订了《中山市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实施意见》,建立信访过滤分流系统,将涉法涉诉信访剥离,及时导入法律途径。比如,通过相关部门的引导,经由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司法诉讼“三步走”的法律途径,一大批“外嫁女”、农村股份、土地承包等方面久拖不决的基层矛盾纠纷得到化解。五是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选拔48名政法干部到镇区开展法治工作,选派近300名政法干部到村(社区)兼任“平安书记”,推动基层依法治理。

依法推进全民参与以共同利益凝聚共建共享合力

中山市强化“新老中山人,都是一家人”的理念和机制,以法治城市建设和社会治理现代化为统领,着力破解城市人与农村人、本地人与外地人之间的双重二元结构,让生活在中山这片土地上的市民都能共享经济发展成果、共享平等发展机遇。

一是把握在珠三角先行发展起来的有利时机,前列的有利时机,及时调整财政支出计划,将七成以上财政收入与新增财力近九成投入民生领域,提高城市综合承载力和舒适度。仅去年的民生支出即达180亿元。同时,完善“一保五助”体系,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工作生活困难,筑牢“民生底线安全网”。一系列惠民措施提高了老百姓对党委、政府的满意度,也为依法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夯实了经济与社会基础。二是以党政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动员、全民参与、共建共享为核心,推进和完善全民修身、全民创文、全民公益、全民绿化、全民创卫等十大社会治理行动,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为依法化解基层矛盾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大力推行社区“2+8+n”〔“2”指各村(社区)组建一个社区建设协调委员会、一个社区服务中心;“8”指各社区服务中心承担党员服务、群团和志愿服务、民政残联、劳动社保、人口计生、文化体育、国土城建、综治信访维稳八项主要职能;“n”指各类社区社会组织〕建设模式,将政府服务延伸至农村社区,获评“全国创新社会治理最佳案例”奖,中山也成为荣获“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称号的唯一地级市。四是拓宽全国首创并广泛推广的面向外来人口的“积分入户入学制”的深度和广度,稳步推进教育、社保、住房、就业等更多的基本公共服务向异地务工人员广泛覆盖,让新老中山人和谐相处、团结共融,平等参与城镇化进程。目前,全市已有近4万名异地务工人员及其子女通过积分入户或入读公办中小学。“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项目荣获第七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五是创新社区协商民主机制,全市276个村(社区)全部组建了协调委员会,672名异地务工人员当选为村居“两委”特别委员。

中山市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实现社会和谐善治作了一些积极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依法治国任重道远,但我们认准了路,就不怕路远。

(作者系中共广东省中山市委书记)

责任编辑:刘佳星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