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邓小平时期
小平的依法治国思想萌芽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1978年12月13号,小平在中央工作会议上做了一个报告,就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这个称为我们党内思想解放的一个里程碑。这是小平法治思想的一个逻辑起点。起点的表现是什么?两条。第一,充分强调和加强民主和依法保护公民权利的重要性,第一次提出了民主必须制度化、法律化的观点。第二,完整的表述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就变成了新时期在依法治国方面的16字方针,到今天为止,我们依然提倡这16字方针。
1980年到1986年是小平的法治思想进一步发展的阶段。这个阶段的特点是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开始了中国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法治建设,并在实践中丰富和发展了他的法治理论。在小平带领之下,我国制定了1982年宪法,它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我国根本制度,首次宣布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而且提出来“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的观点,换句话说就是两手抓。“两手抓”的思想是小平一个非常独特的思想。
1987年中共十三大之后,小平的法治思想深化发展和成熟。他进一步把民主与法治思想同中国的现代化紧密结合起来。要解决中国现代化的最终发展问题,还是要强调法治。
邓小平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概括起来有以下五点:
第一条,崇尚法治,反对人治。小平没有实行终身制,他的退休改变了我们党的状况,到今天为止形成了一种制度,这个制度都要继续下去。从胡锦涛开始,明确表明了一届就是10年,再做就是违反宪法。所以在去年3月份人代会结束的时候,习近平、李克强都是向《宪法》宣誓。而且他在《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问题》一文里面提出,要通过改革处理好法治和人治的关系问题。16字方针我前面说过了。
第二,推进民主法制化建设。民主跟法制的辩证关系,搞民主也要搞法制。小平强调了法制的健全和完备,必须依赖于民主的基础和前提。如果民主化程度不够,法制化的程度绝不会高。没有民主,法制还能行得通吗?所以民主和法制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
第三,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第四,培养公民的法制观念,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
第五,完善法律监督体系,提高司法人员的素质。今天看来,要真的实行法律至上,执法环节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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