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问题及建议(2)

新一轮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问题及建议(2)

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政策建议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点在于让民营资本、社会资本进入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以改变企业的产权结构,为企业打造一个符合市场经济的治理体系,促使企业转变经营机制。基本思路是以优化资源配置为重点、以竞争性国企改革为突破口、以项目合作为重要载体,通过多种途径加快推进国有企业的公司制、股份制改革。

首先,对国有经济进行准确定位,实施分类改革。

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首先应根据不同国有企业的功能定位、地位作用,进行分类改革。目前根据企业不同类型分为三大类:一是公益类或公共服务类;二是保障类或战略类;三是商业类或竞争类。这次《决定》指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要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保障国家安全”;同时强调“国有资本加大对公益性企业的投入,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作出更大贡献”。按照 “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对于关系国家安全或国家经济命脉的领域,如重要的军工企业、战略物资储备企业,以及某些由生产技术特点决定的自然垄断环节和重要的基础设施企业、提供公共产品和劳务的公共企业等,可实行国有独资公司或绝对控股形式;对于体现国家战略导向的可以相对控股;对竞争类企业,可实行国有参股经营甚至全部退出。明确划定少数不宜开展混合所有制行业和企业的红线清单,即使在自然垄断行业,也要区分自然垄断环节和非自然垄断环节,逐步放开非自然垄断环节;而且随着科技进步和商业模式的创新,一些自然垄断领域也将转变为非自然垄断领域,从而可以引入竞争。

其次,转换国资监管方式、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决定》提出,“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这意味着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进入了全新阶段。国资委要与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相适应,转变国资监管方式,实现从“管企业”到“管资本”的转变。积极探索“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资监管”的新模式和新方法,重点管理好资本的投向、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逐步致力于国有资本的优化配置。以产权关系为纽带,依法通过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机制行使出资人职责,不干预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将国有企业真正推向市场。

第三,完善投资管理体制,放宽非公资本准入条件。

目前,有些行业和领域中非公有资本进入门槛高,当务之急是要进一步从行业和领域准入到环节准入细化放宽政策,放宽市场准入。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企改革。在大多数行业,应该允许民营资本控股;在某些不适合民营资本控股的行业,在保证国有资本为第一大股东的前提下,也应该放开对社会资本持股比例的限制。《决定》提出“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同时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制定非国有资本参与中央企业投资项目的办法,在金融、石油、电力、铁路、电信、资源开发、公共事业等领域,向非国有资本推出一批投资项目;实施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在更多领域放开竞争性业务,为民间资本提供大显身手的舞台。为此要做好顶层设计,制定非国有资本参与中央企业投资项目的实施细则和办法,推出一批实实在在的项目,吸引非公资本的进入,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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