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宪之后贵在行宪。以宪法实施引领法治中国建设,以宪法精神激活公民意识,公民的权利实现才能够更加理直气壮。
昨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发布。决定提到“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
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作为人民共同意志的集中体现,“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在于实施”。决定中对宪法核心地位的强调,已然郑重宣誓: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宪法神圣将被绝对捍卫,宪法也将从纸面走向现实。
宪法之于国家,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之于民众,是公民权利的总根基。因此,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权利尊严。而保证宪法实施,也就是保证公民利益的实现。伟大的中国梦中,其中就蕴含着宪法梦。
现实生活中,宪法离我们很近,因为公民的基本权利都在宪法里被确立。但有的时候,宪法离我们又很远,面对权力凌驾于法律甚至宪法之上制造的权利沦陷时,它让人感觉那只是“一张写满权利的纸”。当我们看到有些维权民众摇动国旗、手执宪法,呐喊公义和诉求权益的时候,我们不仅看到公民的孤单,更看到宪法的单薄。
但这一切,即将成为过去。宪法作为法治的核心,如信仰般被敬畏,宪法的权威和尊严将被高高竖起。从此,在以宪法为基础的法治中国土地上,公民将对公平正义抱持更大的信心,而权利生长的环境,将不再布满荆棘。
决议再度郑重确立宪法的根本地位,强调宪法的生命和权威在于实施,实际上是解决了公民权利皈依的根本问题。公民权利何处安放,唯有以宪法为根本的法治土壤。宪法走向实施,便意味着这样一张“写满权利的纸”,将成为公民权利实现的坚强后盾。
强化宪法的落实,决议提出了具体的路径:立法层面,强调“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并且“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提出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以确保宪法的威严;宪法精神塑造层面,将设立“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并且,决定还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无论是从实质上,还是从形式上,宪法在公共生活中,地位都更显著,分量都更厚重。
宪法精神不仅仅是公民信仰,还是公共信仰,更是法治文明推进的总纲。随着宪法强化落实,公民权利的格局将发生巨大变化。并且可以预见,随着宪法在现实的强化落实,随着宪法精神被信仰和敬畏,那么被压抑的公民意识也将被激活。而在宪法精神的普照下,“首先是人,其次是公民”的文明观念将更加深入人心,而民众对自身权利载体的认知,也更为清晰和深刻。
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唯如此,作为公民的尊严才能够得到保障,公民的权利才能生长在更加坚实的土地上。落实宪法、监督宪法,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怪力,以及侵犯公民权益的能量才能够被遏制。公民的认同感,在于宪法被实施;公民意识的成长,在于宪法精神被尊重和维护。
立宪之后贵在行宪。以宪法实施引领法治中国建设,以宪法精神激活公民意识,公民的权利实现才能够更加理直气壮。权利生长在宪法实施的坚实土壤上,权利不会孤单虚无,公民才能更有尊严。
敬畏宪法,就是敬畏每一位公民;实施宪法,就是捍卫权利与尊严。宪法,是公民身份的起点,更是公民生活的落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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