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方位加强国际合作
我国1993年成为石油净进口国、2009年成为煤炭净进口国,总体上讲我国能源对外依存度上不断上升。随着我国能源需求增长,仅仅依靠国内供给显然并不现实。保障我国能源安全,必须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大力拓展能源国际合作范围、渠道和方式,提升能源“走出去”和“引进来”水平。
首先,我国要深入实施“走出去”战略,并不断扩大国际贸易。我国要继续加强海外油气资源合作开发,支持优势能源企业参与境外能源资源开发。在贸易方面,巩固拓展石油和天然气进口来源和渠道,扩大油气贸易规模。同时,要放宽油气进口的准入管制,鼓励更多有资质的企业参与国际能源贸易。
当前要利用有利时机,务实推进“一带一路”能源合作,加大中亚、中东、非洲。美洲等油气的合作力度。近年随着中国—中亚油气管道建设顺利推进,今后可进一步扩大与中亚的合作规模。随着美国能源在北美范围内基本实现独立,美国对中东、非洲能源的需求逐渐减少,这可能给中国对中东、非洲的能源合作提供更大空间。此外,加拿大油砂的大量发现、墨西哥启动石油行业市场化改革,北美地区正成为新的油气生产中心。南美洲的巴西、阿根廷、秘鲁也有新的油气储量发现,尤其是巴西的外海油气资源以及委内瑞拉的重油资源储量也非常可观。目前加拿大、委内瑞拉等国也在寻找油气出口多元化的途径。国际石油供给多极化趋势,为我国能源企业“走出去”和扩大国际贸易提供了新的契机,有利于我国进口来源多元化,更好地保障我国能源安全。
其次,要提升“引进来”水平。引导外资投向能源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带动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的引进。鼓励外资参与内陆复杂油气田、深海油气田风险勘探。鼓励开展煤炭安全、高效、绿色开采合作。特别是要借鉴国际能源管理先进经验,加强与主要国家和国际机构在战略规划、政策法规和标准、节能提效等方面的交流合作。
在能源领域对外合作中,我国要建立能源、外交、财税、外贸、金融等跨部门协调机制,加强境外能源开发利用的宏观指导和服务。开展国际能源储备和应急互助合作,制定能源安全应急预案,增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更好地为我国能源对外合作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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