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中国的破题之道(10)

创新中国的破题之道(10)

更好的利用需求侧政策工具

需求侧政策工具包括政府采购、为设备和服务制定标准等。与遏制影响市场竞争和阻碍高技术外商投资的寻租行为、打击保护主义等做法结合在一起,这一工具将刺激创新需求的产生。管理政府采购在中国属于比较新的政策领域。第一个全国性政府采购指导方针公布于1999年,全国人大于2002年颁布了《政府采购法》。尽管在此方面经验甚少,但是政府通过采购支持创新的决心十分明确。采购政策是一把双刃剑,成功的关键在于公开竞争。在中国,采购领域的一些潜在风险需要得到特别重视,并体现在相关政策中:(1)政府采购工具容易变成保护本国和本地产品不受国际和全国竞争风险的工具。(2)政府成为本国供应商所能提供产品的被动接收方。而不是以购买者的身份对复杂技术产品提出要求。

通过政府制定标准可以增加对创新的需求。标准制定是政府和其他实体对产品提出更高要求,这些要求表现在产品性能、安全、能耗和环境影响方面。如果要通过标准制定产生更多的创新需求,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把制定标准的精力集中于产品改进上,而不是用标准设定来保护或帮助国有或地方工业。(2)逐步提高标准要求,甚至在一些领域可以将欧美标准作为技术起点,着力寻求提高产品性能。(3)使行业领先者以更有效的方式、更多地参与到标准的制定过程中。(4)使政府从主要的标准制定者,转化为一个能尽快促进产业达成共识的推动者。

注:

节选自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和世界银行联合撰写的《2030年的中国:建设现代、和谐、有创造力的高收入社会》报告。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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