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讲法治是保障

新疆:讲法治是保障

——二论新年要有新开端

摘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如果路走错了,南辕北辙了,那再提什么要求和举措也都没有意义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有一条贯穿全篇的红线,这就是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因此,我们必须坚持依法治疆,必须讲法治。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疆的开局之年。新年伊始,张春贤书记就在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时对新疆各级领导干部提出明确要求:要讲法治,增强宪法意识、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这是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法治,是现代文明社会的标志,是推进新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是实现新疆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石。法治意味着对合法权利的保护,对公平正义的坚守,对可预期未来的庇佑。它不是一个宏大抽象的概念,而是真真切切关乎每个人的福祉。唯有以法治取代人治,以规则约束权力,才能开拓前行空间、赢取固本安邦。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如果路走错了,南辕北辙了,那再提什么要求和举措也都没有意义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有一条贯穿全篇的红线,这就是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因此,我们必须坚持依法治疆,必须讲法治。

法治展现的是公平正义,顺应的是社情民心,更是推进新疆现代化建设的必然。当前,新疆改革发展稳定仍然面临着不少困难和挑战,我们与国内外“三股势力”的斗争是长期复杂尖锐的。同时,随着各种利益诉求日益增多,新矛盾新问题不断出现,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讲法治放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地位。正因如此,张春贤书记在新年开端再次强调要讲法治。

讲法治,就是要以法治为导向,树立法治思维。要突出依宪治疆、依法执政,善用法治方式处理各种棘手问题。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意见》。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什么人,不管哪个民族,不论什么动机,绝不允许超越法律框架。这既是一个标尺,也是一条警戒线。与此同时,我们还应看到,当前,在我们同“三股势力”的斗争中,法治建设还存在不相适应的问题,有些方面无法可依的问题依然存在。所以我们要结合新疆实际,在加强民族团结、打击暴恐犯罪、去极端化等立法方面要有新突破。只有从顶层设计到末端治理都能切实讲法治,依法治疆才能从概念变成现实。

讲法治,就是要坚持“一反两讲”。事实证明,“一反两讲”符合中央关于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符合新疆实际,也符合各族人民的愿望,它抓住了影响新疆社会稳定的关键,也抓住了根本。新形势下,我们必须继续坚持“一反两讲”,全面推进依法治疆,用更加系统的法律体系、更加有力的维稳措施、更加有效的治理方式,强化法治观念、强化秩序意识,在全社会形成打击暴恐、厉行法治、遵守秩序的良好氛围,筑起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钢铁长城!

讲法治,就是要坚持依法行政,在压减行政审批事项方面还要有新的突破。依法行政在很大程度上对依法治疆方略的实施具有决定性作用。因为现实中大量的法律,包括涉及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以及和各族人民切身利益有关的许多法律法规,都要靠行政机关去落实。所以说,没有依法行政作为坚实的基础,就不可能落实依法治疆的方略。我们要坚决清除人治思想和长官意志,自觉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体制、法治的程序开展工作,推进依法执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只有当依法办事、有法必行成为行政权力运行的常态,法治成为所有社会成员遵循的信仰才会成为可能。

讲法治,就是要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善于从法治层面思考问题,在法治框架内推进工作。“风成于上,俗化于下。”领导干部不仅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疆的组织者,也是实施者,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很重要的方面就是领导干部,如果这部分人的作用发挥不好,我们的法律法规就不能很好地准确地贯彻落实。只有当领导干部“子帅以正”,认认真真讲法治、切切实实见行动,群众才会积极响应。正所谓“法律如果推不开特权的门,也一定跨不进人民的心”。

讲法治,是新疆在积极探索前行之路上的最优选项。深化改革、推动发展,需要法治;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更需要法治。只有真正走上法治的康庄大道,新疆才会有更加美好的未来。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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