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视察时强调,没有农业现代化,没有农村繁荣富强,没有农民安居乐业,国家现代化是不完整、不全面、不牢固的。发达地区在这方面一定要带好头、领好向,把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真正落到实处。这一重要指示,为江苏农业现代化建设明确了工作定位,指明了前进方向,完全符合国情省情农情,江苏有条件有责任担当起引领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光荣使命,勇于探索、率先示范,为全国农业现代化建设带好头、领好向。
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必须坚持四化同步,按照生产技术先进、经营规模适度、市场竞争力强、生态环境可持续的要求,坚持稳粮增收、提质增效,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深化拓展农业现代化工程,努力推动现代农业建设迈上新台阶,力争在全国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有力支撑,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做出积极贡献。
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解决发达地区“谁来种地”、“怎么种地”的关键所在
劳动者是生产力发展中最活跃的因素,现代农业建设关键在人。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这是针对我国发达地区农业发展形势做出的综合判断,也指明了发达地区解决“谁来种地”、“怎么种地”问题的关键所在。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发达地区农业从业者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大量青壮年劳动力离开农村进入城市,江苏近年来农村劳动力以每年25万的速度转移,目前全省转移就业总量已超过1840万人,比重超过70%,农忙季节缺人手,农业出现兼业化副业化,农民出现老龄化、女性化、低文化。“谁来种地”、“怎么种地”成为发达地区农业发展始终绕不开的重要命题。必须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家庭经营在农业中基础性地位,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打造现代农业发展的主力军,构建一般农户集约化生产、新型经营主体规模化经营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为特征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职业农民是基础。强化农民的主体地位,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建立农民转型升级通道,支持一般农户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转变,再通过合作社加强合作与联合,强化与农业企业的生产协作和利益联结,引导形成竞相发展、优势互补、相互融合经营格局,打造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方阵。
适度规模经营是方向。坚持土地产出最大化、农业效益最大化、农民收入最大化原则,引导土地有序向新型经营主体流转,因地制宜发展土地集中型、统一服务型规模经营,鼓励多种农业经营方式和模式创新。坚持适度原则,根据测算,江苏专业农户粮食规模经营一般在100亩到300亩之间。
社会化服务是保障。现代农业分工分业逐步细化、各环节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必须要发展与之相适应的社会化服务,鼓励服务主体提供种子种苗、机耕机收、病虫害防治、收储加工、包装销售等全方位服务,提高农业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和社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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