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摘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了专门部署,这标志着以法治促进发展、以法治推动开放、以法治规范市场,将成为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遵循。当前,我国经济正迎来以中高速、结构优、动力新为主要特征的新常态。进一步加快对外开放进程,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既符合我国基本国情,也顺应经济发展规律。与此同时,改革环境的日趋复杂和开放格局的更加多元,迫切需要以法治为手段,提升对外开放的治理能力与治理水平,构建高水平对外开放新格局。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了专门部署,这标志着以法治促进发展、以法治推动开放、以法治规范市场,将成为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遵循。当前,我国经济正迎来以中高速、结构优、动力新为主要特征的新常态。进一步加快对外开放进程,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既符合我国基本国情,也顺应经济发展规律。与此同时,改革环境的日趋复杂和开放格局的更加多元,迫切需要以法治为手段,提升对外开放的治理能力与治理水平,构建高水平对外开放新格局。

创新国际投资新法规,建设开放型经济新高地

外商直接投资是“引进来”战略的重要环节,也是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格局的重点之一。改革开放以来,低廉的劳动力、庞大的需求市场,使得中国一直是外商投资主要目的地。外资的有效利用,不仅为中国市场引入了外部竞争,也带来了技术溢出效应,促进了经济发展。然而,在外资引进过程中,涉外法律法规不完善、政策调整频繁、政府机构手续繁杂等问题限制了我国外资利用水平的提升。随着我国劳动力等生产成本的提升,外资引进也面临从数量到质量的转型。在此背景下,要遵循法治思维,下放政府审批权限,简化外资投资流程,规范对外资企业投资经营的管理,减少政策多变性,为外资企业营造稳定的、公平的营商环境,完善吸引外资的制度规范,提升吸引外商的制度竞争力,规范开放秩序,进一步释放制度红利和开放红利。目前,上海自由贸易区实行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已经初见成效,这充分说明了规范的法律法规制度对外商直接投资的正面影响。另外,经济全球化时代,外商直接投资模式也正在发生变化,完善对跨国并购的相关立法,明晰产权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将并购投资这一国际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纳入外资引入体系,引导外商投资多元化,也是提升我国外资利用水平的重要途径。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十二五”规划提出,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这就迫切需要以法律为手段,提升对外开放的治理水平。 新华社发

对外投资是我国“走出去”战略的重要环节。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提升,对外投资也是我国融入全球经济大环境,构建高水平对外开放格局的现实路径和重要举措。在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工商领导人峰会开幕式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预计未来10年中国对外投资将达1.25万亿美元”。按照这一增长速度,我国对外投资增长无疑将超过外商对华投资增长。然而,现阶段我国对外投资面临海外市场调查、风险审查、国有资产保护、资金跨国运作、涉外人才培养等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立法必须先行。通过建立对外投资法律法规,改革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进一步简政放权;通过建立健全援外法律制度,加强对境外投资的风险预警;通过完善公司法,规范企业自身运作。只有如此,才能明确企业对外投资主体地位,提升境外投资便利化水平,有效防控国有资产流失,维护对外投资安全。

创新国际分工新法规,实现从“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的转变

提升出口产品质量,是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格局、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关键。由于我国经济起步晚,劳动力市场供应充沛,土地成本低廉,粗放型低附加值出口方式很长一段时间内在我国“走出去”战略中扮演主要角色,但这一出口方式难以维持经济的长期增长。因此,必须通过技术创新、品牌构建,提升产品附加值,从追求出口数量向提升出口质量转变。要运用法治思维,通过法治途径,加强产品质量监管,加强与国际标准对接,为中国产品与服务的质量升级提供相应的技术标准;立法推进质量监管、环境保护和知识产权保护,倒逼企业生产结构调整,加大技术创新力度,提升产品质量,提升企业、产品和产业竞争力;在金融领域为企业的研发、生产、销售等环节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为生产结构调整、产业结构转型创造条件,为中国产品核心竞争力的打造提供引导。

近年来,中国正迈向以服务业为主导型的经济格局,这种转型不仅对于缓解我国资源过度消耗、解决环保问题有着重大意义,在对外开放格局上也给我们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随着全球产业结构升级的加速,服务业的进一步开放已经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增长的客观需要。但现阶段我国的服务贸易结构尚不平衡,服务业的发展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较大差距,这个领域的深度开放,必然对我国服务业市场形成重大冲击。在这种大环境下,建立健全相关立法,以法治手段加强对国内金融、电信、运输等服务行业的监控,保障国家安全,就成为我国解决这一挑战的理性抉择和进一步推进对外开放的重要保障。除了以法治途径解决服务业引进来产生的问题,法治手段也是推动我国服务贸易走出去的重要力量。通过完善税收制度、信用担保以及法律维权等手段,不仅能够提升我国服务企业的海外竞争力,同时也能为维护我国服务出口安全提供重要保障。

创新全球治理新法规,推动世界从零和博弈向共赢均衡发展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市场经济运行、维护人民利益最坚实的途径。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最终是为了服务本国经济发展。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没有扎实的经济基础,没有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期驱动力,高水平的对外开放就不可能成功。运用法治手段,破除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规范市场秩序,营造法治化公平化的市场环境,统筹多双边经贸合作,维护我国在世界经济舞台上的合法权益,是将走出去与引进来战略彻底融合,服务于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基础。

当前,我国虽已成为贸易大国,但与贸易强国相比还有着不小差距,除了自身经济结构与增长方式等方面的问题,在原有国际经济秩序中缺少话语权也是阻碍我国经济发展的因素之一。制定世界贸易规则是大国间的博弈,牵涉各国切身利益,谁参与规则制定,谁就拥有更多的话语权,谁就能为本国贸易寻求更多的利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推动依法处理涉外经济、社会事务,增强我国在国际法律事务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这充分表明了我国通过法治手段解决国际贸易纠纷、维护国家正当利益的决心,同时也为我国对外开放的推进,寻找到了新的突破口。“一带一路”战略构想、推动开启亚太自由贸易区建设进程、倡议建立金砖国家开发银行等,都是我国政府在推进周边外交、加强国际话语权上的重大举措,同时也是我国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关键路径。

责任编辑:覃磊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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