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重要的联邦教育法约为100多部,许多法律是针对一个问题制定的,如《全国学校午餐法》《美国情报和教育交流法》《儿童科学俱乐部法》《国防教育法》《儿童营养法》《聋人模范中学法》《全国职业学生贷款保险法》《高等教育设施法》《应急保险学生贷款法》《酒和毒品滥用教育法》《家庭教育权利和秘密法》《智障儿童保护法案》《伤残婴幼儿法案》《伤残人士教育法案》等。
在当今社会跨越式发展,环境日新月异的情况下,我们的《教育法》《教师法》《高等教育法》都已经实行了十数年,许多条文明显不能够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亟须修订完善。许多新时代中产生的新问题,更是迫切需要立法加以规范。但相对而言,我国的教育立法,长期滞后于教育事业的发展。从2003年以来,近十年没有通过一部教育法律。我担任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期间,没有通过一部新的教育立法;十二届全国人大关于今后五年的立法规划里,也只有修订《职业教育法》一项规划,社会呼声极高的《学前教育法》《学校法》等都不在此列。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六修五立”的教育立法计划,要在2020年全面完成,任务非常艰巨。
在新的法律出台之前,许多教育改革的探索,不妨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皆可为”的原则,按照鼓励民间智慧和民间资本进入教育领域、鼓励基层、学校与教师大胆创造的指导思想,出台“一事一议”的办法。
总而言之,我们提出重启教育改革,就是希望能够真正地为教育松绑,解放教育的生产力,真正地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体制。希望教育行政部门能够认真梳理一下自己的权力边界,把更多的事情交给民间去做,把更多的民间智慧和民间财富引到教育的河流中来。
我相信,只要我们给民间以舞台,他们一定能够唱出一台中国教育的好戏。只要给民间以机会,中国的教育一定会释放出巨大的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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