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谣言的“罪与罚”(2)

网络谣言的“罪与罚”(2)

摘要: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我国互联网、移动终端平台流传了124个典型网络谣言。网络谣言大行其道,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对网络谣言查处过松、处罚过轻,造谣传谣成本和风险过低。专家建议,应加强网络法制建设,形成打击网络谣言的“天网”。

谣言动因复杂

造谣传谣应快速查处

复杂的社会心态与需求是网络谣言的动因。“有部分群众散播谣言,虽然是出于趋利避害、发泄情绪或传递爱心的正当需求,却被居心不良的人加以利用,反成为网络谣言的推手。”唐钧介绍。

“2014年11月起磁条卡不能刷”“通讯基站、高压线、变电站成隐形杀手”等网络谣言,正是造谣者利用网民对自身的关注,编造出与网民切身相关的谣言,让网民在趋利避害、规避风险的心态驱使下,帮助传播谣言。

近年来,网络谣言身披五颜六色的“糖衣”,打着“反腐揭黑”或“爱心公益”的旗号刺激公众的情感神经,使公众缺少理性思考,陷入“善良的陷阱”;或者通过离奇的事件唤起网民内心公正、民主等道德观念,通过强烈反差勾起网民的愤怒与不满情绪,使网民参与谣言传播。如2014年的典型事例:“天津高考考生档案遗漏无法录取”“女小贩被城管暴打维权无果”等谣言。

“在网络谣言的生成中,有部分造谣者纯属故意造谣,以造成恶性影响,包括:恶意制造娱乐八卦,利用网民娱乐与猎奇心理,损害他人形象与声誉;进行恶性商业竞争,企图制造噱头来炒作营销,或非法打败竞争对手,例如,深圳一地产职员为提高网站点击量散布虚假‘暴恐’谣言。”唐钧说。

网络谣言中影响最为严重的一类是“官谣”,即官方发布不实信息,推脱事件责任,摆脱嫌疑、污点。这种不负责任的态度,严重损害了政府公信力。

如何应对形形色色的网络谣言?孙永鲁认为,网络谣言大行其道,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对网络谣言查处过松、处罚过轻,造成网络造谣、传谣的成本和风险过低。下一步,应加强网络法制建设,形成打击网络谣言的“天网”。对谣言始作俑者进行有效的法律制裁,才能营造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