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阿里集团公开质疑工商监管部门针对其执法的合规性,引发社会热议。前段时间,多地政府把互联网专车服务定性为非法运营或黑车,下令叫停滴滴、易到等公司专车服务。历次“3X大战”中,主管部门以行政调解的角色介入行业监管。结合历史相关事件的梳理可以发现,针对互联网的行政执法和日常监管正超出传统信息范畴,进入越来越多的社会领域,并呈现出高发态势。
行政监管对矫正市场失灵、保护消费者弱势地位、促进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在近期互联网有关事件中,行政监管的方式方法、处理结果往往难以令所有人满意,这需要站在国家治理层面予以高度关注,进一步思考在互联网时代,国家如何才能实施有效的行政监管,逐步提升其监管效能。
互联网行政监管问题和挑战
面对互联网,行政监管面对的最直接挑战是无法可依。互联网与社会各领域融合的过程中,产生的许多新事物超出了现有行政法规的规制范围,或是现有的法律规定对其并不完全适用。由于监管部门所依据的法规无法跟上时代的步伐,有可能造成监管人员面对具体问题时不知是否该监管、如何去执法,也有可能造成执法不规范、不科学。
无法可依衍生出另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是,很多领域的行政监管效率低下。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行政监管部门缺乏问题预判和认知,很多时候将小问题拖成了大问题,将局部问题拖成了全局问题;另一方面是在具体事件过程中,决策程序慢,效率低。互联网发展迅速,资金和技术要求高,竞争激烈。监管效率低的现状与互联网快速发展的需求不符。
另外,还应该注意的是监管不作为现象。行政监管人员面临问题时,总是倾向于不采取行动,寄希望司法途径、其他行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来解决问题。当越来越多的行政监管者采用如此的策略时,社会就无法从行政部门获得良好的预期,这往往阻碍互联网作为先进生产力发挥作用。
监管难在哪
分析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可以归纳为三个方面:
“新”和“旧”的冲突。互联网是人类历史上最重要的“通用目的技术(GPT,general Purpose technologies)”之一,通过新生产群体在新生产条件下,作用于新生产要素,为社会创造出越来越多的新产品或新服务,正从业务流程、组织模式、产品生产等方面,对社会、经济、文化和世界格局产生巨大的变革。然而,当前世界各国的基本社会制度大多停留在适用于工业技术的阶段,往往阻碍互联网等新兴技术的发展,掣肘创新驱动发展。例如,大型互联网公司每天的创新可达上百项,并且创新的生命周期越来越短,但是专利的授权所需时间数以年计;企业打赢一场官司往往需要两三年且赔偿额偏低,但很多互联网企业很可能因为短短几天的不正当竞争而一蹶不振。类似这样的新技术和旧制度之间的冲突,将会在未来非常长的一段时间内存在。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