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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中汝: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法治建设的论述(2)

二、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

下面我们讲第二个问题,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按照我们宪法的规定,中国人民享有一切的国家权力,掌握着国家一切权力,通过什么来掌握?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来掌握权力,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所以说从这个角度讲,人民代表大会是我们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它的根本性体现在什么地方?很多人平时也不大想,有些同志可能也搞不清楚根本性体现在他的职权、他的职能及职权职能的履行上。他享有哪些权力?按照我们宪法的规定,他享有四种权力:第一种是立法权;第二种是任免权;第三种是监督权;第四种是重大事项决定权。

(一)立法权

习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提高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发挥立法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协调利益关系上面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习总书记把立法的作用看的很高。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人民代表大会立法权的行使方面做了大量的论述。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地方就讲提高立法的科学化水平,通过各种机制来解决立法上存在的地方保护和部门利益的法治化问题。这个问题涉及到哪儿?核心在于公众对立法的参与。我们知道地方保护和部门利益的法治化,这些年来也不断地出现。按照正常来说,中国的立法权90%以上是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最基本的法律都是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是什么?全国人大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所制定的法律是体现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普遍利益、共同利益的。

(二)任免权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这么一个要求,实际上习近平总书记也多次提出过,要健全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制度。我们的一府是政府,两院是法院和检察院。政府和法院、检察院按照我们的体制都是由人大选举产生的,都是要对人大负责的,都是要受人大监督的,这是我们国家体制的一个特征。人大行使最高权力,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在这个下面有一个权力的分工,这个权力的分工不是西方国家的三权分立,政府行政权。所以政府是国家权力的执行机关,它不是国家权力的享有机关。那么审判权是法院行使,检察权是检察院行使,是一种权力的合理分工。

过去我们说人大地位不高,就是因为制度没有完善。十八届三中全会讲让人大充分发挥它的监督作用。表现在哪个地方?要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制度,健全人大审查监督政府的预算、决算以及国有资产的制度,要健全人大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的一些制度。这样一些制度行使了人大的权威、人大的权力,一定会像宪法规定的那样如实的落实。为什么这么讲?因为我们现在受人大的监督不理想在哪儿?我们没有找到好的形式,人大有询问权,当然询问政府有什么事情。人大可以询问政府,可以质询,质询比询问又高了一个层次。但是我们以前是沟通好了,人大列出来一二三四五...几个问题交给政府,政府书面回答一下完事了。或者说政府来个人,照着这五个问题一说完事了。什么意思?走过场,形式主义的东西多。

那么从这几年来看有一些改变,直接把政府那个部门的负责人叫过来,就什么问题你必须给我做出现场的回答。你不做出现场的回答不行,如果人大常委会不满意,你回去准备准备,下一次还要来。所以说现在有点真刀实枪的感觉了,有些时候政府的相关部门的领导人也是坐不住的。下一步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委会打算把质询、询问放到网上去,让老百姓监督,这是一个好办法。

第二点关于人大对于预算、决算的监督,大家很关心的。关于钱袋子、米袋子、粮袋子,大家能不关心吗?过去我们有一个不好的方面,我们的预算制定的特别粗,老百姓也看不懂,人大代表有些时候也看不懂,说句实在话。今后不行了,要完善。实际上在民主法治健全的国家,预算很细的,你买一个桌子,你请人吃一顿饭,当然如果吃饭不是你私人的活动,是公务活动的话都要上预算的。议员或者议会的相关人员,在质询的时候,就这些问题就可以质询你,桌子多少钱,吃顿饭多少钱,你超没有超预算,超了之后该怎么办?你自己掏腰包,我们还没有到这个程度。下一步我们也得往这个方面走。只有往这个方面走了,把预算、决算的项目细化了才能够更好的监督政府。我们总是听哪个国家,特别是美国政府不行,超预算了,关门了,我们以后可能也会出现政府超预算的这么一种可能,政府关门,揭不开锅了,发不了工资这都可能。当然了,这个在目前看来,理论上的成分还要大一些。

还有一个决算,政府不按照年初预算来,往往大手大脚的花钱,先斩后奏的花钱,花完了就报到人大审,以后这种情况也是不允许的。预算该花多少钱就花多少钱,超预算的你自己看着办。

关于人大监督权的行使有这么几点需要明确。第一点,人大有监督权,但是它不能代行行政权、司法权。行政权是政府的,司法权是法院和检察院的,它不能代行的。它与政府,与司法机关的关系也不是说唱对台戏的,像三权分立那样的,不是的。我们唱的是同一台戏。共同的目的都是把我们这个国家建设好,这是一个共同的目标。

第二点,人大的监督主要是法律监督。看看法律的执行情况。法律是全国人民根本利益的一个最高的体现。至于说生活中发生了哪件事情,哪个人受到委屈了,受到冤屈了,个案监督,人大也监督,但是很少,除非有普遍意义的那种个案,要不然人大忙的过来吗?都到人大去告状,那法院干什么,政府干什么,检察院干什么?

第三点,人大的监督主要是集体监督,它不是代表个人监督。个人代表,比如人大代表说我碰到了一个事,问问政府的相关人员,问问检察院,问问法院行不行?了解了解情况行不行?行,但是它不能以代表个案的身份去行使人大的权力。人大的监督不是一种个体的行为,它是一种集体的行为,集体的监督。人大代表可以把事情提交全国人大,提交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由常委会决定之后再去监督。

第四点尤其重要,我们要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特别是完善它的监督权、决定权的行使,在询问、特定问题调查、质询这些职权的行使形式上要下工夫,要创新形式,避免形式主义。特别是特定问题的调查,说实在话,宪法写有这么一个权力,现实中行使没有行使过?我的感觉,至少就全国人大来说,这几十年没有行使。比如说三鹿奶粉这么一个事件,它是跨省的,与老百姓的生命攸关的,与老百姓的利益攸关的,像这么一种重大的受到全国,甚至受到世界范围关注的重大案件,最好由全国人大这个最高权力机关去调查它,这么一来,这个问题会得到更好的解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权威也可以从地方树立起来。

(三)人事任免权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还有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最后一个权力,就是人事任免权。人事任免很重要,现在我们人事任免存在的问题在哪儿?

第一个,人大的选择权不多。人大与党委的关系没有理顺。我们知道按照我们的程序,我们党委推荐候选人到人大,经过人大的选举,然后这个人就到政府去了,到法院去了,到检察院去了,这是一种正常的程序。这个程序对不对?它是对的。但是它是有问题的。问题在哪儿?所谓人大的选择权不多,也就是说我们现在正职的候选人往往是等额选举,副职的候选人是差额选举,但是这个差额选举很多方面也是可以选的。所以说我们的选举是选择性不多。这么一种情况,按照彭真的说法,等额选举或者不是真正的差额选举,与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治是格格不入的。

第二点,人大与党委的关系没有摆正。党委要推荐一个人,如果在人大没有选上,当然了这种事情不多,但是也有。没有选上的话,党委就感觉到很不正常的,人大没有贯彻党委的意图,不正常。就道理上来说,实际上也要改变这么一种观念。什么观念?像彭真讲的,党委有权利推荐人选,人大有权力给你把关,看这个人行不行,人大代表投票,不管投反对票还是赞同票,他都是在行使宪法规定的国家权力。

人大代表有人大代表的考虑,他投你票,或者不投你票都是正常的行使国家权力的。所以说即使某一个候选人没有通过,也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都是为党工作的。所以说人事任免权的行使也要改革,这个大方向就是给人大以真正的选择权,改变实际上存在的等额选举任命制这么一种状况。

这么一来,我们这个体制就顺了。中国13亿多人,人才多的是,我们党委向人大推荐人的时候,为什么只推荐一个?推荐三个,两个,都可以,都是党的领导干部。至于人大,党委你推荐过去,让它在这几个里面选一个更好的,其他的人另有安排,这样不是更好吗?这样也有利于人大给党委把关。

我们现实生活中很多不好的现象,比如说河南有一个市长,当了49天的市长出事情了。比如云南的一个副省长,在当市长、当市委书记的时候名声就不是特别好,比如说在拆迁的时候,同意拆迁大大的好,不同意拆迁大大的坏。所以当地老百姓给他起了一个外号叫“拆迁太君”。像这样的人,他竟然能够步步升迁,能够从市里面升到省里面,并且成为副省长,不过最后也出事了。

像这么一种情况,为什么不能让人大真正的帮党委把把关,完全可以。所以说我们讲用人追究,在这么一种情况下,追究谁的责任?追究党委的责任还是追究人大的责任?这方面关系得理顺,不理顺的话,事情很多,人大的作用也发挥不出来。

(四)重大事项决定权

关于人大还有一个问题,人大代表的作用问题。人大代表的作用问题,实际上涉及到这么一个问题,就是人大代表的定位。人大代表是干什么的?是行使国家权力的,不是荣誉性的。而我们现实中很多人把它作为一种荣誉,这是不对的,是行使国家权力的,我们去了不是鼓掌的,我们去了是监督政府的,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

第二,人大代表这么一种代表性的问题,所谓的代表性的问题,我们现在的弊端是公务员身份出身的人大代表太多了,最基层的工农的人大代表相对的少,结构不合理。

第三,履职能力。有些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很差的,写个议案都写不出来。这样的人大代表让他当人大代表干什么。这个问题与人大代表产生的途径有关系。我们现在人大代表产生的竞争性还不够,所以有时候人大开会的时候,往往有人大代表缺席或者请假等等,行使权力轻易不能请假的,为什么他参与人大的活动不积极?就是因为他这个人大代表来的太容易了,他不是真正的代表人民去行使权力的。

所以说要改变这一个状况就要增强人大代表产生的竞争性,让这个代表来之不易,真正受到老百姓的信任才能当代表,这样就不会不太尊重代表这个职位了。这是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除此之外,十八届三中全会还讲两条,一条是加大人大常委会同人大代表的联系。第二条,人大代表要通过各种平台、各种形式包括网络,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这个工作,我们也在做。我们讲了发展民主,发展民主首先是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民主在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里面,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报告里面,提的很清楚了。

责任编辑:王晓云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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