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让法治为全面深化改革护航(5)

湖南:让法治为全面深化改革护航(5)

摘要:法治是现代社会的核心价值,也是现代国家治国理政的最基本方式、最鲜明特征。因此,毋庸置疑的,一个现代化的国家,一定是一个依法治理的国家;一个先进的政党,必然是一个依法执政的政党。

6要注重依法立法,立法为民,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利益法律化

湖南日报:立法是守法的前提。治国理政所依之“法”,是否可以在宪法这个根本大法的基础上与时俱进、达到日臻完善?13亿中国人民如何在实践中创新、谱写依法治国新篇章?

廖永安: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在我国,除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享有相应的立法权之外,根据立法法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均拥有相应的立法权限。因此,我国法律、法规和规章存在多层次和多部门制订的现状。这种立法体系与模式的存在,一方面源于立法机关专业性和实践经验的不足,另一方面,也源于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及民族现状所决定,但与此同时也难免会在法律法规中体现部门和地方利益。事实上,一些地区和行政部门从本地区、本部门立场出发,往往借助立法扩张地方和部门权益,减轻甚至避免地方或者部门责任。这些行为不仅严重背离了立法的初衷,也严重危害了法律的权威。

基于上述状况,四中全会指出:明确立法权力边界,从体制机制和工作程序上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当前,我认为尤其需要强调以下三点:一要人大主导立法。祛除部门利益法律化的顽疾,就要进一步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二要“开门立法”。要积极拓展老百姓参与立法的渠道,激发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弥补或修正法律法规的不足或不当之处,改变立法部门化、部门利益化、利益法律化等现象,从而更好地实现法律法规的公正性和普惠性。三要明确立法权力边界。对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由决策机关引入第三方评估,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决定,明确地方立法权限和范围。

惟其如此,法治才能担当起为全面深化改革护航的使命,13亿中国人民的法治梦才能实现。

(作者系湖南省法学会副会长、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湘潭大学法学院院长)

责任编辑:艾磊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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