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融合。统筹地方建设与国防需求,推动重大基础设施合建共用,推进军民标准通用化工程,在沿海开发开放中融合建设海陆衔接的战备工程,推进经济建设与经略现代海防协调发展;在公共设施建设中融合建设人防指挥、防空阵地、疏散地域和物资储备工程,提升城市综合防护能力;在重大交通工程建设中融合拓展军事功能,提高军事保障能力。
信息资源融合。按照合建硬件设施、联通信息系统、共享信息资源的思路,加强国防动员信息化建设顶层规划,统筹推进军地通信工程一体化,依托政务内网建设国防动员专网,整合军地信息资源,打造全域覆盖、随遇接入、共享共用、同步更新的数字福建、信息军营。
人才培养融合。统筹军地教育资源,深度推进军地人才交流协作,抓好现役官兵、预备役官兵、专武干部学历升级和进修轮训,开展学生军训、专业技能培训、防护救援训练,组织地方党政机关干部参加观摩演练,拓宽军地人才双向培育路子。
通用保障融合。按照军地兼容要求和市场运作方法,抓好经济动员中心、装备动员中心、支前物资供应站和装备、科技、信息支前保障基地建设,推进军队保障方式向社会化拓展,保障技术向通用化迈进,保障管理向科学化转变,形成联合集约高效的保障格局。
军地文化融合。充分发挥福建地区文化底蕴深厚、红色资源丰富、闽台交流密切等优势,大力弘扬古田会议精神和中央苏区、革命老区优良作风,建好国防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青年民兵之家等场所,深入挖掘福建特色文化资源,聚力推进文化强省强军建设。
平安社会融合。加强军政军民团结,大力弘扬军爱民、民拥军的光荣传统,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关系,开展军地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军警民共建和谐社区、和谐乡村、和谐军营活动,完善军地联防、联控、联调机制,建立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防控体系,携手创建平安和谐福建,推动实现社会共治、成果共享、和谐共进。
三、建章立制,为持续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是一个整体性、互动性和持续性很强的战略工程。军地双方要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思考问题、推动工作,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坚持党委统揽。把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领导责任目标考评,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军齐抓共管、社会各级密切协同、广大军民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深化改革,调整结构,资源共享,统筹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科技等手段,科学处理需要与可能、当前与长远、军需与民用、全局与局部、建设与应用“五大关系”,引导社会多元投资、多方技术、多种力量更好服务国防建设,促进国防建设成果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加强军地联动。加强军地协调配合,加强宏观调控和资源统筹,在发展要素上相互依存,在发展成果上相互转化,在发展水平上相互借鉴,在面向战场、立足市场中实现军地融合发展、互促共进。着力解决制约军民融合发展的体制性障碍、结构性矛盾、政策性问题,努力形成统一领导、军地协调、顺畅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国家主导、需求牵引、市场运作相统一的工作运行体系,系统完备、衔接配套、有效激励的政策制度体系。
强化法治保障。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军民融合发展,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提高军民融合发展法治化水平。着力构建有利于军民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法规制度,促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工作科学化、法治化、规范化。
(作者:福建省军区司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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